中新网1月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周占春被控承审1件毒品案时,疏于保密检举人身份,去年12月间遭台北地检署起诉。台北地院日前完成分案,由审判长郭惠玲独任审理。
根据检方起诉书,台当局“海巡署”侦办1宗栽种大麻案,透过检方声请搜索票,值班法官周占春核发搜索票后,却疏于注意,未将检举人身份资料密封,以致全案起诉进入审理律师阅卷、复印资料给被告时,让被告看到检举人身份,进而恐吓。
台北检方侦办后,将周占春及书记官刘丽英依过失泄密罪起诉,建请法院从轻量刑,并给予缓刑。
台北地院上周受理案件后,2010年12月31日上午进行电脑分案,由审判长郭惠玲独任审理,郭惠玲将择期召开准备庭,传唤周占春、刘丽英说明。
去年11月5日,台湾岛内二次金改(金融改革)案,台北地方法院周占春主审的法庭曾经一审宣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子女以及金融业者等21名被告全数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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