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陈水扁被控在机密“外交案”中贪污千万元新台币一案,台湾高等法院18日驳回检方上诉,维持一审无罪判决。
亲自出庭聆听宣判的陈水扁在得知无罪结果之后,则是面带微笑步出法庭。
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指出,将等收到判决书后,检视判决有无违背法令之处,再研究是否上诉三审。
台湾“中央社”早前报道,陈水扁被控从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先后11次利用“出访”机会,将当局涉外部门每次提供的10万美元零用金,每次扣留其中3万美元,汇往海外供儿子陈致中留学使用。台北地方法院2010年6月8日判陈水扁无罪,但检方特侦组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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