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连开38张罚单 对涉假球俱乐部、人员处罚(30)
足纪字
[2013]030号
关于对原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运动员杜斌等二人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决定
各会员协会、各足球俱乐部:
根据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原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运动员杜斌、梁明等2人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钱款,其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七十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终身禁止杜斌、梁明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望各会员协会、各足球俱乐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维护公平竞争的赛场环境,为重塑中国足球形象,促进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而共同努力。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3年 2月 18日
【编辑:宋方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