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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宏进离婚案成财产之争 "小三"存在与否成关键

2011年12月27日 10:05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方宏进离婚案成财产之争“小三”存在与否成关键
方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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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已淡出公众视线的前央视主持人方宏进,重新成为舆论焦点却是因为与妻子于红伟的离婚案。这起“名人家私”,坊间早有传闻,但在本月15日海淀法院一审宣判前,双方当事人均未正式面对媒体,提供事情原委和细节。

  对簿公堂后,家事曝光,当事人和各自律师接受记者采访,讲述内情纠葛。疑有“第三者”、财产纷争、孩子,每个不幸婚姻要面对的,方宏进和他的家庭,都在面对。感情消散后,白热化的财产之争,成为婚姻的句号。

  25日,方宏进的“妻子”于红伟告诉记者,对于12月15日海淀法院的一审判决,她将提起上诉。海淀法院的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判定婚生女方贞由母亲于红伟抚养,而婚姻存续期间的200万元债务由方宏进独自承担,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这个判决,于红伟有几点不满,她要求将女儿每月的抚养费由1800元提高到一万元,同时,由于方宏进有“小三儿”严重伤害了她和女儿的感情,她要求法院不给方宏进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方宏进也通过他的律师表示,自己并不认可法院判定的“过错在自己一方”,要上诉洗清有“第三者”一事。

  于红伟的代理人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王杰主任告诉记者,此次提起上诉共有5条诉讼请求,其中4条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于红伟主张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的一套房产、朝阳区崔各庄乡的一套房产、天津河西区方宏进已过世父辈的两套房产以及方宏进持有的哈尔滨欧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等,要求法院二审改判这些房产及股权归她所有。于红伟认为,方宏进是离婚的过错方,其对婚姻不忠实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她和女儿的感情,因此要求不给方宏进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她认为方宏进另有房屋和大量存款,但未能拿到证据。

  对于于红伟的上诉请求,方宏进未予回应。方宏进的代理律师王文彬说,接到一审判决后,方宏进对其中自己“有过错”这一块是不认可的,庭审中也明确提出,是迫于于红伟对他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干扰,无奈之下为了平息事态写的保证书,完全不认可保证书内容的真实性。至于分割财产,王文彬说,由于此前开庭时方宏进寄希望于调解,并没有准备这方面的证据,上诉后将增加新证据,一切以最终递交的上诉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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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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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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