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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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夫妻成陌路
结婚时不知他结过婚
关于婚姻
案卷材料显示,于红伟比方宏进小11岁,两人1992年相识,1994年结婚。于红伟告诉记者,当时只有20岁的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方宏进,其实方宏进之前有过一段婚姻,但她并不知情。“我跟他恋爱时,他跟我说我是他第一个恋人,我也问他,你都三十几了难道没有恋爱过,他回答我说是事业上忙,没时间谈恋爱。”相识两年后,两人在深圳登记结婚,开始了这段长达17年的婚姻。
于红伟说,他们结婚时方宏进已经离开深圳大学,在央视做一名普通记者。1995年她生下女儿,在天津的公公婆婆家坐月子,发现了方宏进和一个女人的照片以及一份离婚协议书,这才知道受了骗,由于方宏进的哀求和他父母的劝说,考虑到女儿已经生下来了,于红伟便原谅了丈夫。
关于纠纷
两套房产的纠葛
在方宏进看来,他和于红伟感情破裂的导火索是两套父辈留下的房产。方宏进说,他父母去世后,在天津留下两套面临拆迁的旧房产,他哥哥嫂子在住。因自己的收入高,他想放弃这两处房产的继承权,但是于红伟却坚决要求继承,甚至让他到法院起诉哥哥,“这就意味着把我哥一家赶出家门,触犯了我的道德底线,我发现我们在很多事情上都看法不同,所以不能再和她继续生活下去了。”
方宏进说,当时正好有一个媒体想挖他过去,他在2007年11月底离开了家。“基本等于净身出户”,没有带走任何贵重物品,家里有丰厚的钱足够她们生活。而于红伟的说法则是,方宏进抛下她和女儿离家出走,打手机关机,除了收到一条“我们离婚吧!”的短信,他失踪了四年没有出现,也一直没有给过女儿生活费和教育费。
公司财务的纠纷
除了夫妻间的“忠诚”问题,方宏进与于红伟的矛盾还表现在公司经营的分歧上。
2006年,方宏进离开东方卫视,下海创办公司。按照方宏进的说法,公司是他和于红伟在北京注册的,因为他当时在电视台,不能出来做法定代表人,因此他占了40%的股份,于红伟占60%的股份,是法定代表人,管着公司财务。但让方宏进不满的是,“公司有钱时她就把钱提出来变成家庭财产,没钱了就不管了。”所以后来公司陆续欠下了一些债务。
而于红伟则称,方宏进是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偷着拿了她的身份证注册了两个公司,同时模仿她的笔迹伪造了委托书来运营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伪造她的笔迹来签的,她已经做了笔迹鉴定并在工商局登记备案。
“保证书”的罗生门
2003年9月,方宏进从央视跳槽到东方卫视,于红伟带着女儿跟着到了上海。她说,本来东方卫视聘请方宏进的时候,承诺给她也在台里解决工作,但后来方宏进没有和她商量就单方面推掉了。这让她怀疑丈夫故意避开自己,“他这人比较花心,不让我和他一起工作是为了自己方便”。而方宏进则说,结婚后于红伟经常过度猜疑、无理取闹,导致他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海淀法院的一审判决中显示,2006年6月13日,方宏进曾给妻子写下一份《保证书》,内容为他此前两天曾与一名复旦大学女生梅某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以前也发生过,被妻子发现”,“我保证今后不再和任何其他女人发生不正当的关系,忠于妻子和家庭……”于红伟说,这份保证书是她在发现丈夫与女大学生开房后,方宏进写的。
对于这份《保证书》所述事实,方宏进称并未发生,写保证书是因为在此期间他正在做直播,工作非常繁忙,妻子总是怀疑他与别人有不正当的关系,他出于无奈才写下的。保证书内容都是于红伟口述的。
关于破裂
对簿公堂争夺财产
2009年10月,方宏进的公司与河北华龙公司产生经济纠纷,被河北隆尧县警方网上追逃并拘留。在此期间,业界传出了他和妻子于红伟已经离婚的消息,方宏进当时特意做了辟谣。为了找到没有联系的丈夫,去年年底,于红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方宏进离婚,今年2月,海淀法院复兴法庭曾进行过一次调解。于红伟认为双方有调解可能,向法院申请撤诉。但此后,方宏进起诉离婚,要求获得女儿的抚养权,但于红伟不同意,由于双方要求相差太远,无法达成调解。
以后会额外给女儿一些
今年12月1日,此离婚案再次开庭,因涉及当事人隐私不公开审理,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几天后,一名叫“萌杀之”的微博网友,以方宏进之女的名义发出大量微博,指责方宏进抛妻弃女、拒付抚养费,引起舆论关注。于红伟向媒体证实微博的确是女儿发的,“可能是爸爸几年来对方贞不管不问,让小孩很伤心,所以才会背着母亲开通微博,并发表了一些言论来发泄。”
对于微博上的指责,方宏进称,女儿还是未成年人,因此“不需要对言行负责”,他怀疑女儿是受他人唆使,并在接受采访时希望女儿不要成为他们夫妻恩怨的“炮灰”。于红伟说,女儿遭遇了父母的离婚事件后,也不像从前那样开朗了,总是心事重重。12月15日的一审判决结果她没有告诉女儿,方贞是在媒体上看到了报道才得知的,她表示能理解母亲的艰辛和不容易,“无论如何我都会支持您的”。而对女儿,方宏进也心存愧疚之心,在法庭上表示“以后我会额外给女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