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康永漏税被罚千万 林志玲抗巨额税款上诉中(图)——中新网 - 闆风珶鎶骞冲彴
本页位置: 首页raybetapp2涓嬭浇 娱乐新闻
    蔡康永漏税被罚千万 林志玲抗巨额税款上诉中(图)
2010年01月08日 09: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蔡康永(资料图)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中新网1月8日电 台湾艺人蔡康永2004、2005年度大赚5200多万新台币(下同),他认为其中超过半数是需要先扣除成本的“执行业务所得”,因此没有报税,但最台湾地区高行政法院认为这些都是“薪资”,昨天判决认定他漏报所得,连税带罚须缴1101万元,全案定谳,他说:“尊重法律判决。”而他的好友林志玲也因为被要求补税千万在上诉中。

  台湾《苹果日报》消息,蔡康永在转战演艺圈后,透过“蒸发公司”对外接洽主持、演讲、表演等工作,事后该公司收得的款项按比例转为他的收入。他主张,这些收入是他执行表演业务的收入,依法可扣除工作必要成本后再申报所得,依他计算,他在2004、2005年度从“蒸发”领到的业务所得应该共仅2861万元。

  但法官根据蔡康永和“蒸发”演艺经纪合约认定,他是不需自负盈亏的受雇者,从公司支领的金钱全都算是薪资所得,虽然他主张这是对所得性质的认知问题,不是故意漏报,但法院认为,纳税义务人有疑问可以主动查询,不能光以法律见解不同就短漏申报,因此判决他败诉,必须要为了少报的2339万元薪资,补缴税金920万元,另罚款181万多元。

  

    ----- 文娱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