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养老金改革:事业单位应在资金方面优先解决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今日做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解读养老金改革热点话题。中新网记者李卿摄
中新网1月16日电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今日解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表示,改革后部分事业单位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但因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事业单位应当首先把职工缴费作为重要责任,在资金安排方面给予优先解决。
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养老金“双轨制”正式被破除。金维刚今日做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解读相关热点话题。
根据统计,中国在职公务员数量约为700多万,126万个各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000多万。按照新规,单位要缴纳20%基本养老保险和8%的职业年金。
金维刚指出,改革以后,用人单位的缴费要根据单位性质来决定资金来源,如果是机关公务员,单位缴费由政府财政来负担,如果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的缴费部分也同样来源于财政。作为其他事业单位,则需要自筹资金。
金维刚表示,目前来讲,事业单位还处于一种分类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今后根据分类改革以后,应当说划为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都有保障的,作为二类的,实行差额拨款。
金维刚指出,确实有些单位会面临着一些问题,但养老保险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单位必须承担的。作为事业单位来讲,它应当首先把职工缴费作为重要的责任,应该在资金安排的方面,优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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