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全会撤销朱明国梁毅民省委委员职务
中新社广州1月17日电 (记者 索有为)中共广东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17日在广州闭幕,全会决定撤销朱明国、梁毅民的十一届省委委员职务。
中共广东省委是次全会决定,鉴于朱明国、梁毅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按照党章规定,决定撤销朱明国、梁毅民的十一届省委委员职务,依次递补十一届省委候补委员古伟中、谭泽中为十一届省委委员。
朱明国为广东政协原主席,此前举行的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议免去朱明国的广东省政协主席职务,报请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备案确认。
梁毅民为中共茂名市委原书记,此前举行的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接受梁毅民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