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试点期间公益诉讼重心放在生态环保领域
资料图。李明 摄
中新网1月4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4日表示,最高检当前将公益诉讼的重心放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机关提起的其他领域的公益诉讼也都在逐步推进。
最高检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主题是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批指导性案例。有记者提问:这批指导性案例都集中在环境保护领域,对别的领域如何考虑?
万春回答称,当前,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限定在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限定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在试点期间,根据高检院部署安排,最高检将公益诉讼的重心放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因此这批指导性案例都集中在环境保护领域。
目前检察机关提起的其他领域的公益诉讼也都在逐步推进。试点地区检察院已在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逐步开始提起公益诉讼。如湖北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对周克召销售假冒碘盐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对福清市国土局怠于履职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本批指导性案例确立的一些工作原则和方法、制度,也可供办理其他公益诉讼案件参考。
【编辑:王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