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忧“早教立法空白” 呼吁完善婴幼儿教育法规
中新网杭州1月30日电 (方堃 钱晨菲)“早教行业的立法是不完善的,没有跟上时代步伐,从而出现了以利益至上的行业发展乱象,出现一系列可谓耸人听闻的事情,牵动着亿万家长的心。”30日,在浙江省两会在杭州召开期间,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李旺荣表示,为切实保障婴幼儿权益,明确早教行业管理办法刻不容缓。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二孩政策全面放开,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凸显。据了解,目前在中国正式的学前教育是指幼儿园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0-3岁的婴幼儿不在政府的管理范围内。由于大部分家长忙于工作无法兼顾孩子的早期教育,早教机构的需求不断增加。
记者了解到,由于0-3岁婴幼儿教育还没有具体的评估标准和管理规定,早教培训机构的注册是通过工商部门,而不是通过教育部门审批,相对而言审批门槛较低。
李旺荣表示:“近年来随着大众对早教需求的增加,市场上大部分早教机构都是企业模式,商业化的教育模式导致早教机构呈现出逐利化的特点,这严重地偏离了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初衷。工商部门管不好,教育部门管不了,成为将早教机构规范化的一大难题。”
“3岁是孩子性格培养的关键时期,孩子如果在0-3岁中心灵受到创伤,是会影响一辈子的。教育、卫生、消防等很多方面都与孩子的成长息息相关,如果早教机构不符合规范,老师不专业,这个后果非常严重。”浙江省人大代表、拱墅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蔡玉群向记者表达了她的忧虑。
蔡玉群表示:“由于现在高校没有专门针对0-3岁早教老师的专业,这些机构的老师大都是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缺乏专业知识。此外,政府在这方面的政策相对空白,老师入职时也没有规范的身体健康检查,这么多孩子长时间在一起很容易促发传染病,风险较大。我们不是要取缔这些早教机构,而是要将它们规范化。”
这一问题也引起了教育界的高度重视,浙江省人大代表、杭州长江实验小学党总支副书记、校长丁杭缨表示,想要真正为孩子提供科学、良好的早教环境,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出台0-3岁婴幼儿的发展纲要,理性选择早教机构是关键。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没有一件事情是小事,也没有一个阶段是可以忽略的。目前很多家庭对于0-3岁孩子的教育都是比较焦虑或者说比较无奈的,他们有什么问题都上网去查,人云亦云没有一个科学的方式教育孩子。”丁杭缨说,“出台0-3岁婴幼儿的发展纲要,让父母有的放矢。由于这部分孩子尚小,还没有自己的判断力和保护力,父母在选择早教机构时也要加以甄别,为孩子选择正规机构。”
“早教机构的规范化归根结底离不开法律的约束。”李旺荣表示,“从全国及地方的立法、政策现状来看,对于0-3岁婴幼儿的早教只有少数地方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指南,目前浙江省在这一块尚属空白。唯有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早教市场监管力度,才能逐步解决师资力量薄弱、收费高昂等问题。”(完)
专题:2018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