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工资倍增不现实
解决待遇不公是关键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韩兆洲表示,工资5年翻一番这个数字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如果加了工资,物价也跟着上涨,就可能引起恶性循环”,他认为,工资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我们必须把工资、经济增长和物价三个因素全面衡量,三者具有联动关系。但工资的公平性却是一个需要立即解决的问题,让低收入者提高工资迫在眉睫。
然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说,在目前的情况下,实现工资倍增不现实。
他认为,就任何一个微观经济单元而言,形成其工资水平的主体,至少可以包括三个:劳动者、雇佣者、制度。劳动者当然希望工资越高越好,雇佣者当然希望工资越低越好。双方依据自己所掌握的信息,自己对自己稀缺性的估计,对对方可以替换自己的可能性的估计等等因素,各自决策,相互试探,讨价还价,最终形成了一个工资水平。政府只能是给出工资的指导价,并不能让企业涨工资。
在他看来,按照目前的政—经结构,盲目采取措施提高工资的结果很可能是工资不公平的进一步扩大。因为,政府不大可能直接提高私人企业就业者的工资,那么很有可能,涨工资政策实施的结果是,公务员、垄断国有企业员工的工资率先上涨,工资公平问题只会恶化。因此,当下政府所应做的,乃是瞄准工资的不公平,进行结构性、制度性变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也表示,虽然收入分配领域有很多问题,但收入分配不公已引起极大的不满。收入分配不合理、贫富差距拉大是公认的、不争的事实,如果再不解决这个问题,可能会导致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维持在3.3倍左右,行业间差距最高达到了15倍之多;10%的最高收入户与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收入相差20多倍,少数金融国有企业高管的年薪水平是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多倍,而个别企业高管的天价薪酬是社会平均工资的2000多倍。
另外,部分企业存在拖欠、克扣工人工资的情况,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垄断性企业享有高水平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与一般用人单位拉开了不合理差距。而且,二次分配制度也不完善。比如用于民生建设特别是社会保障方面的额度不够大,转移支付给农村、贫困地区的资金还不够多,且并没有完全将其分配比例制度化。这些问题必须加快解决。
对于“十二五”期间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杨志明副部长认为这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目前,人社部正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改革办法,加大对部分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力度。
杨志明表示,2009年90%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年薪在百万元以上。人社部将努力使中央企业缺乏规范、自定年薪的状况基本解决,并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制度试运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