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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调查:促流转 政府创新机制大有作为(2)

2011年06月03日 11:33 来源:新华报业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59岁的农民李水,就是这种流转方式的受益者。他家三口人、5亩地,除了留1亩口粮田外,其他4亩地都流转出去了。每亩每年的流转费用是700元;夫妻俩在大棚打工,每年收入6000元,再加上分红,每年收入超过10000元。“比自己以前一季稻一季麦的收入高多了。”李水说,“这种流转方式,我最欢迎。”

  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土地流转三大原则,是依法、自愿、有偿,而流转过程基本上是按市场规律调节的。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就无所作为了。阜宁县的耕地面积为90.62万亩,截至今年4月30日,流转面积达60万亩,流转率之高,在省内名列前茅;被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发展高效农业、高效养殖业,全县设施农业面积的增速已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这个过程中,政府的助推作用功不可没。

  “为了鼓励土地流转,发展高效农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措施。”阜宁县农工办副主任孙仁伯说,去年县里规定,对连片流转100亩发展高效农业的,县里对流出土地的农民每亩奖励50元;连片流转300亩的,对农民每亩奖励100元;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并实施流转的,对合作社补贴2000元。还有一条:土地流转后,被流转农民获得的流转费每亩超过1200元及以上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土地合作社5万元。这样做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获益。

  对于土地流出方,政府有奖励和补贴;对于流入土地的大户和公司,政府同样有激励措施。今年以来,为缓解流入土地的大户、公司的资金压力,阜宁县出台政策,土地流转协议和期限由政府部门确认并评估后,可将土地经营权作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县财政以1:7的比例设立风险金,协助大户或公司获得贷款。“归根结底,土地流转的目的是提高土地产出,为的是实现流出方和流入方的双赢。因此,对于这双方,政府都应该给予支持。”孙仁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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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慧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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