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网络征集意见虽然早已结束,但围绕个税改革的讨论与思辨仍然如火如荼。日前在清华大学举办的“腾讯财经20人论坛”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国税总局税收科研所所长刘佐、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李稻葵以及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四人针对个税改革如何促进分配优化展开激辩,观点各异,但殊途同归,建立一个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税收制度成为大家的共识。
焦点一:免征额定在哪里才合适?
针对本次《个税修正案》引起讨论最多的恐怕就是免征额提高到3000元是高还是低的问题,民众对此争论不休。而3000元免征额的背后到底意味着什么?免征额提高是否能够真正减小收入分配的差距?专家对此见仁见智。
李稻葵:
应考虑地区差异
由于我们提高起征点的目标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中等收入家庭能更好地应对生活成本的上涨,既然如此,就应该跟当地的生活成本挂钩,北京、上海的生活成本明显高于南昌,因此要粗线条地划几个地区,比如说分三类地区,高生活成本、中生活成本、低生活成本,将免征额分成3000元、4000元和5000元。
刘佐:
免征额要动态调整
根据数据测算,我认为这一次免征额调整到3000元是可以的。但是我赞成要动态调整,要根据工资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物价水平的变动设立一个动态调整的机制。
华生:
政府应补贴低收入者
这次调整的好处全给了中等收入阶层,月薪1万元以上的白领和公务员是主要受益者。如果要我做一个提案的话,仍然将免征额定在2000元,国家多征的1200个亿元的个税平均分给那些低收入者,这样,肯定能得到更多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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