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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征集意见已结束 专家继续激辩个税改革(3)

2011年06月13日 08:5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李稻葵:

  个税改革要有大局观

  个税改革要有大局观,一是要明确一个目标,首先建立起一套让老百姓看得见的以个人行为为基准的福利体制;第二,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宽税基,应该把个人所有的收入捆在一块儿交税;第三,应该执行低税率,只有通过低税率加上宽税基才能真正调整收入差距;第四,计负担,考虑家庭负担,考虑赡养人口。但反对美国式的“特殊扣除”,这样会造成百姓的纳税日成为灾难日。晨报记者 孙春祥

  ■记者手记

  “摸石头过河”

  并不过时

  每次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总会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与讨论,到底是什么赋予了个税如此巨大的魅力?个税的性质和作用到底是什么,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共识,每一次改革都只限于“免征额”多少的范围内,这种改革意义何在,是否个税改革会在免征额的一次次提高中无限期地进行下去?

  正如李稻葵所言,个人所得税是一个显性的税种,因为它直接从纳税人的口袋里掏钱,而其他税种基本都是以一种“隐蔽”的形式征收的。因为老百姓可以从自己的工资条上最直观地感受到自己是一个“纳税人”。

  一个国家的税制关乎整个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收入分配等方方面面的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谋定而后动本无可厚非。但如果每一次改革都浅尝辄止,难免治标不治本。所以如何找到适当的方向和方法才如此广受关注。

  当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每一步改革都步履维艰,但“摸石头过河”的经验并不过时。从税制上看,发达国家大都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的、相对完善的体系,考虑我们的具体国情,“拿来主义”对我们而言显然并不合适。但可以肯定的是,成熟经济体的经验完全可以作为我们的“过河”的“石头”,大胆拿来试用。勇敢地去摸一摸,走错了,还可以从头再来。如果因为“水深”或者“流急”而裹足不前,也许改革的成本会随着问题的积聚而不断提高。

  晨报记者 孙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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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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