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财经频道

网络征集意见已结束 专家继续激辩个税改革(2)

2011年06月13日 08:5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焦点二:个税修正案是否有进步?

  当改革进入“深水区”,事关经济体制的每一次改革都会引起极大的争论与激辩,但多数专家认为,这个税法修正案并不是一次真正“伤筋动骨”式的改革,充其量只是一个停留在“小打小闹”水平的“小配套”。

  贾康:

  小配套有待优化

  有关部门在设计上显然是意识到有一系列的制约条件现在还难以突破,所以只是设计了工薪数渐进优化的“小配套”。但这个小配套还有优化的空间。

  华生:

  个税修正案应该推翻

  我认为现有的修正案基本上是错误的,应该推翻。原因很简单,调整个税免征额的目的是什么?一般来说无非几个目的:一是缩小收入差距,二是优化税收结构,三是改善税收机制,但这三个目的都没有达到。国家要减税,应该减少“非税收入”,如土地出让金、或商品税、增值税。

  刘佐:

  改革应该加快进行

  就我个人来看,下一步这个改革应该加快进行。无论是调整扣除额还是调整税率,很多问题还是属于在小层面上解决一些比较小的问题,但是要解决真正大的问题,解决方向性的问题,解决体制性问题,还是要改变税制征收模式。在实现这个大的改革之前,进行一些局部的调整,有没有意义?我个人认为有意义,比如说调整一些扣除额,适当减低一些中低收入的负担等。

  焦点三:个税法该如何改?

  不管是政府机构的“智囊”专家,还是大学研究机构的学者,基本达成一致的是,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即将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都是一个并不完美的税法,还需要更多的修改和完善。然而,到底税制改革又该朝着哪个方向前进,各路专家各执己见。

  华生:

  学习海外成熟税制

  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没有动态的调整机制;二是没有特殊扣除,没有根据你是不是租房子、是不是有贷款,是不是有人口负担,这个制度在国外已经实行了上百年;三是没有社保扣除,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是巨大的压力和负担,国家应该分担一下。

  刘佐:

  中高收入者不应再减税

  我认为对于收入达到一定程度的人不应该再减税。比如说月薪1万元左右可以认为是中等收入者,月薪1.5万元甚至3万元以上还要不要减税,我打一个问号。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