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天鼎仑公司获得总承包权后,将6万平方米的施工量以全额垫资的形式承包给蒙凯房地产公司。由于陈茂勇不能履行“负责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承诺,所抵顶的房屋无法销售回款,靠四处赊账维持施工的天鼎仑公司和蒙凯房地产公司,在拖垮十余家材料供应商后陷于“弹尽粮绝”境地。为保证施工进度,陈茂勇遂以个人名义担保,为天鼎仑公司和蒙凯房地产公司向“地下钱庄”高息融资3亿多元。
保全庄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却获得市建委的施工许可,规避招投标却未受到任何处罚,这在呼和浩特市房地产界引发种种猜测,一些人士直指呼和浩特市建委与开发商实际控制人陈茂勇“有染”。
说到陈茂勇的背景,据了解,1999年初陈茂勇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的任上卸职,改任市建委主任。2005年4月25日,陈茂勇被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免去建委主任职务,改任市建委调研员。
鄂尔多斯市纪委办公室一位要求不透露姓名的干部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陈茂勇被免职,是由于本地数名房地产商和建筑商实名举报其在项目招投标和资质评定中涉嫌违纪违规,同时被市建委机关科级干部联名举报挪用公款在市政府大楼五公里处黄金地带购置林地。
2008年3月5日,陈茂勇以其妻子李碧瑛的名义出资600万元,注册成立保全公司,性质为一人公司。几经变更,2009年7月,陈茂勇受让股东李碧瑛、陈柯卉(陈茂勇次女)部分股权,以2100万元出资额成为控股股东。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得两张上海浦发行呼和浩特分行的转账支票复印件,收款人是“呼和浩特市建设委员会”,出款人是“内蒙古保全农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票时间和票面金额分别为2009年7月7日转出2500万元、2009年7月10日转出500万元,资金用途为“借款”。支票上加盖有保全农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章、陈茂勇法人章和银行转讫章。根据相关规定,国家行政机关不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这两笔合计高达3000万元的款项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对于《经济参考报》记者提出的这一问题,呼和浩特市建委行政办公室副主任贺智芳表示,不清楚相关情况。
记者 肖波 王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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