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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食品乱象纷呈 超市熟食保质期长达一年?(4)

2011年11月10日 11:1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律师建言

  加大监管 积极治乱

  “很早之前我们就开始关注散装食品问题,国家在2004年开始实施《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但是到现在还有那么多的问题,这说明了什么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称,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散装食品的安全问题既与国家法律、法规的缺失有关,也与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有关。

  这位律师指出,仅从糖果的生产标准号就可以看出监管的缺失。他说,各个行业都有自己的标准,且每隔几年都会更新。企业为了省钱、省事,在外包装上没有标出具体的标准年号,这是对国家法规的藐视,也是对消费者的不重视。然而,质检或者工商部门却视而不见,任由这一现象存在。“如果国家法律规范,相关部门执法严格,试问怎能出现此类情况呢?”

  “要解决散装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必须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加大违法的处罚力度,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同时,相关部门不能再坐视不理,任由各种问题存在,必须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这位律师称,无论是经营者还是执法者,日常生活中都是消费者,都会遇到各种消费问题,因此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着想,都应该为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出力。另外,普通的消费者也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遇到消费问题时,要懂得用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手记

  食品安全需要你我共同关注

  线头馒头、过期炸鱼、带汤乌梅……从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开始,短短一个月内,笔者不经意中碰到了多件实例。然而,在采访消费者的看法时,大家的态度十分淡然,多数人表示对这些都习以为常。一位市民甚至坦言,“老百姓想关注和投诉,但有心无力。接受和忍受才是最省事的。”

  每当听到这些言语时,心里都很不是滋味。我不认为自己比普通的消费者更有力,但自认为更有心,一份维护自己利益和大多数人利益的诚心。像所有普通消费者一样,为了维权我拨打过12315,到工商局填写过“申诉”材料,在此过程中,没人知道我是记者。虽然最后的答复并不如我意,但有答复总比没答复强。

  或许是受中国传统文化“仁义礼智信”的影响,中国老百姓更认同“以和为贵”,“得饶人处且饶人”是他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事实上,在食品安全问题方面他们确实这样。但是,结果呢?非但没有受到感激,反而助长和纵容了部分人的违法意识和行为。这样的“饶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有违初衷,成了间接“害人”的“帮凶”。

  老祖宗有遗训,“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和一名记者,笔者认为消费者正当的维权是在帮己帮人,既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能帮助别人及时发现问题。

  记得在校时,主讲社会学的一位教授曾说过一句话:“要真正做好人、处好事,就要把自己当别人、把别人当自己、把别人当别人,再把自己当自己。”话的大意是要我们常常审视自身,懂得换位思考,尊重别人,再坚持自己。

  面对食品安全问题,我也套用此话。因为无论是生产者还是执法者,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后,大家都是一名普通的消费者。也许你会说,我比普通的消费者更强大,因为我知道更多的内情,我可以合理地规避风险。但是,若干年之后呢?不见得你还在这个岗位,不见得你依然强势,“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啊。其实,我们都不过是一名普通人,衣食住行谁也不能避免。因此,笔者觉得任何人在维护和争取个人利益的同时,都应该考虑一下大多数人的意见。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和谐,子孙后代才能生活得和睦。

  本版采写:记者 高薇

  本版摄影:曾亮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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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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