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曝光后,引发舆论普遍质疑和几乎一边倒的同情。然而,在天文数字背后,这一案件有着更为复杂的争议:“天价罚金”是怎样出炉的呢?
看着别人卖
自己跟着做
李清的老家在桂阳县欧阳海乡增源村,距郴州市区约78公里。李清生于1978年,小学文化程度,16岁时结束了4年务农生活,进城打工,最后定居郴州市区。
前不久,李清的妻子李红英带记者来到增源村老家。那是一处泥坯房,李清80多岁的老父老母就住在这里。李红英说,他们夫妻在郴州有房产,只是最近被法院冻结了。尽管媒体之前报道中一再用“农民”来标注李清的身份,实际上,说李清是商人更为贴切。
2010年8月底,李清经营的富民市场2043号商铺开始销售“鄂尔多斯”羊毛衫,两个月后,“恒源祥”品牌也有销售。当然,这些货全是冒牌的。
“看着别人在做,我也跟着做。”这样的说法,于李氏夫妇来说或许并不是一句托词。时至今日,富民市场入口处虽然挂着“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横幅,但市场内“问题产品”依然有售。有商贩这样认为,卖假牌子货不算什么坏事,因为这不像假药假酒假奶粉害人,而是满足顾客的一种需求,“名牌那么贵,哪是人人都穿得起的?那收入低的还是想穿啊。”
依据吊牌价格 算出天价罚金
李清自述,大部分假冒“鄂尔多斯”卖给了网购者,每件进价最高七八十元的衣服,他在网店上卖130元或140元。
起诉书记载,李清总共假冒“鄂尔多斯”2.2万件,假冒“恒源祥”4633件,案发后警方在李清店中扣押假冒“鄂尔多斯”21754件,假冒“恒源祥”4433件。也就是说,自2010年8月份以来,李清卖了446件假冒商品。
让李清麻烦缠身的,不是卖出的假货,而是库房里的商标。
在这些由浙江方制作的吊牌上,假冒“鄂尔多斯”价格有1680元和2180元两档,分别是17403件和4351件,而标价968元的假冒“恒源祥”则有4433件,吊牌价总额达到4301.3364万元。
这正是“天价罚金”的基础,鄂尔多斯中院以这一金额的一半判做了罚金。事实上,依据相关法律,当已有部分假货售出时,未售出部分的非法经营数额,可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
实际销售的平均价格是多少呢?李清的律师认为,即是淘宝上所示价格,而李清更为详细的销售数据都在被公安扣押的电脑主机中有留存,建议提取以做证据,但侦查和公诉机关并未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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