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推进部门预算是增强财政透明度的根本举措(2)
这就不能不令人产生这样的感觉,那就是所谓的预算审议,只不过是“走过场”。
事实也是如此,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要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计划报告、人大报告、法院和检察院报告,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同时,再审议厚厚一大迭的预算报告,别说是“外行”,就是“内行”,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方面,现在很多地方递交人大审议的预算,都线条过粗,无法准确表达项目的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另一方面,在项目设置和经费分类等方面,还存在界限模糊、内容交叉等方面的问题。如果财政部门不作出解释,根本搞不清它的真正用途。即使财政部门作出解释,也很难让人一下子想通。也正因为如此,很多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就极容易出现专款不专用的问题。加上有些代表,本身对数字就不太“敏感”、不太“在行”、不太“感兴趣”,对着密密麻麻的数字,早就眼睛发花、头脑发涨了。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预算审议就只能“走过场”、“图形式”了,就只能让其迷迷糊糊上会、迷迷糊糊通过了?显然不是。
首先,财政部门必须有让代表和公众“看得懂”的主观愿望,即在预算编制时,多一些法制意识,少一点人为操纵。如果财政部门成心不让代表和公众看得懂预算,自然是越模糊越“好”、越交叉越“神”。相反,如果财政部门真心愿意让代表和公众看得懂预算,就必须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行为,完善预算编制体系。一方面,细化预算科目,让每个科目都能准确、科学、合理地反映资金状况,让代表和公众一眼就能看清楚资金的用途;另一方面,要杜绝内容交叉问题,甲就是甲,乙就是乙,不要交叉,不要模糊,要经得起推敲。尤其公用经费的安排,不能含糊不清。如公车配置,就不能笼统列出经费总量,而必须有具体的明细、具体的单位。一句话,就是预算要依法编制,而不是人为操纵。不然,预算就不可能让代表和公众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