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没有超过140平方米,怎么还是不能贷款?”昨日,市民吕女士反映,她订下一套124平方米的新房,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卡了壳。
吕女士现有住房超过140平方米,最近想用公积金再买套房子。新房首付都已经付了,在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被告知“不能受理”。吕女士有些不解,按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只有超过140平方米的第二套房停贷,而她买的二套房不到140平方米。
去年12月20日,武汉公积金新政实施细则实施。二套房“认房又认贷”,首付五成,利率提高至1.1倍,超过140平方米则不予贷款。不过,记者查看该细则发现,当首套房为超过140平方米的非普通住宅,再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时是否受限,细则没有具体规定。
一家公积金贷款银行工作人员称,细则实施有一个政策前提,即首套房为普通住房,才会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放行”。如果为非普通住宅,即满足超过140平方米、容积率低于1.5、单价超过7000元/平方米任一条件,就另当别论。“细则实施时,这个政策就开始执行。”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说,公积金新政鼓励职工改善性购房,但首套房超过140平方米后,再买房显然不在这个范围之内。(记者 苏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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