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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江苏应第二批试点房产税

2011年01月13日 14:21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资料图:专家认为江苏也应积极争取中央政府政策支持,力争在第二轮扩大化试点阶段。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昨天,江苏省社科院举行了“2011年江苏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新闻发布会”。这是该院的第14本蓝皮书,共有涉及经济、社会研究领域的52份研究报告。会上,王树华助理研究员建议江苏应当力争进入房产税第二批试点。

  “江苏应争取第二批试点房产税”

  王树华是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自2005年参加工作即关注房地产市场,2005-2010年连续6年为《江苏经济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撰写房地产方面的专题研究报告。

  王树华认为,近期房地产市场的主要问题有三:第一、房价涨得过快;第二、百姓购房压力增大;第三、国民经济对房地产业依赖过重。以2009年为例,房地产占GDP的比重为4%左右,加上带动其它几十个相关行业;若房地产有波动,会给整个经济运行带来影响。

  而这些问题背后的根本原因,主要在于房地产在国民经济中的定位不准确,人们过多强调了房地产的投资属性(甚至投机属性),而对房地产所应具备的民生属性未予充分重视。长期以来,各地将房地产市场视为财税收入的主要来源。这必然会导致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过度依赖房地产业,进而阻碍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

  他建议,政府应明晰房地产在国民经济中的定位,突出房地产市场的民生属性,从四个方面着手调整。一,积极引导住宅供应结构的调整。如加大中小户型、中低价房的供应;二、有效拓宽房地产开发融资渠道。2010年1-10月,江苏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和间接使用银行贷款的比重约为40.60%,若房地产资金链出了问题,势必影响到金融领域。三、大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四、把江苏房价偏高、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纳入第二批房产税的试点行列。

  王树华介绍,重庆、上海两城房产税试点获批后,相关试点方案有望在一季度出台。江苏也应积极争取中央政府政策支持,力争在第二轮扩大化试点阶段,对省内房价偏高、房价涨幅过快的城市试行征收房产税,将税费管理的重心逐步从交易环节转向持有环节。“增加持有成本,从而倒逼炒房者把手中多余的房子推向市场。而市场中房子多了,房价自然回调。”王树华说。        马 燕

  在昨天由365地产家居网主办的“2011中国宏观经济与房地产展望高峰论坛”上,著名财经自由评论人叶檀以及来自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机构的重量级嘉宾围绕房产税展开精彩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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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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