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期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将终审不合格名单中涉嫌隐瞒拥有商品房、私房宅基地等违法情形的20名申请人作为拟处罚对象。
本月7日,针对公众和媒体对部分终审公示合格家庭的质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回应媒体时表示,该局正对一些有较大嫌疑和明显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家庭进行查证,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对为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12日早上,该局在回应媒体的邮件中称,针对在2010年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局已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将终审不合格名单中涉嫌隐瞒拥有商品房、拥有私房宅基地等违法情形的20名申请人作为拟处罚对象。目前,已有8人领取了《行政处罚预告知书》,其余12人也已全部电话通知领取。
据了解,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以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的方式弄虚作假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或者取消其轮候资格,处5000元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或者取消其轮候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记者宋王群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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