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新社发 井韦 摄
近年来一直传闻不断的房产税改革在新年伊始再次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虽然在房价居高不下、市场形势微妙的情况下,人们更寄希望于房产税能起到调控楼市的作用,但财税和房地产领域的专家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谈论房产税,除了增加房产的持有成本、抑制投资和投机需求外,其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是调节收入分配,分好社会财富的“蛋糕”。
房产税改革已到十字路口
专家指出,相对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产税制度已有20多年没有改变,目前已经走到改革的十字路口。
房产税,顾名思义,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房产保有环节的税种、财产税的范畴。新中国房产税的征收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
上个世纪80年代,鉴于城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使用者没有土地所有权,我国将城市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并于198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这部条例明确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上个世纪80年代颁布这部房产税条例时,我国还没有进行住房市场化改革,人们普遍住的是公房,个人拥有住房的情况很少,收入也有限,所以,对个人自住房给予免税。”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说。
1998年,我国实施住房市场化改革,住房开始货币化,随着住房改革不断深化,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也日趋活跃。
“在1998年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之初,私人购房面积仅占城镇住房竣工面积的30%,而现在,这个比例已达到7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说,短短十多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形势已大不相同。
刘剑文说,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亟待房产税改革与之相配套。而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十二五”规划建议也提出,要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这意味着改革已经提上日程。
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工具
目前,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对住房征收房产税,而他们的通行做法中最突出的就是把房产税作为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工具。
例如,对私有住房征税已有180多年历史的美国,明确将房产作为个人财产的一部分,规定持有房地产必须缴纳房地产税,并且对低收入者、退伍军人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实行减免税优惠。
“我国的财产税破题也可以从房产税入手。”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指出,无论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如何,房产税都到了必须改革的阶段。在“十二五”开局之年讨论房产税,意义非比寻常。
高培勇告诉记者,相对而言,房产是透明度较高的财产,对于调节社会财富的财产税来说,最容易把握、可操作性最强的就是房产税。
近年来,与私人购房大量增加相伴随的,是房价的大幅上涨。在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房价已经是住房制度改革之初的10余倍。房产价值大幅提升,房产成为个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重要的是,房产还成了一些人的生财之道。“近几年房产投资或投机成为一部分人积累财富的重要方式,对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通过对面积大、价值高、套数多的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进行适当调节,可以一定程度上促使收入和财产的合理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高萍说。
此外,从世界各国实践看,由于房产不能移动、税基固定,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将房产税作为地方税,是地方政府重要而稳定的税源,而地方政府通常将这部分收入用于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教育、卫生、消防、治安及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支出。这也为我国房产税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高萍告诉记者,除了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房产税的改革将使我国财产税体系进一步健全,更好地发挥财产税在税制结构中的作用。同时,房产税也将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税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地方政府财力紧张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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