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张良华——将存量公房纳入公共租赁房
现状:
1998年下半年全面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后,大量公房通过出售、房改房等办法,进入住房二级市场,成为居民自有住房。
根据有关统计,杭州市存量直管公房约为110万平方米,另有一部分各单位自管公房。其中,有一定量的公房被不合理占用、未有效使用。
这些公房被不合理占用或未有效使用的原因,有的是无力购买房改房、商品房;有的是产权不清晰,无法参加房改;一部分公房占用人已经拥有多套住房,仍占用公有住房,有人还出租,谋取个人利益。这三种情况造成了社会不公平、公共资源浪费,产生了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建议:
公有住房作为全民财产,存量公房应纳为公共租赁房。建议政府牵头成立存量公房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充分发动区级政府力量,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处理:使用人本人长期居住、无力购买商品房、符合出售条件的,允许其参加房改,进行出售,给予产权;对于拥有自住商品房、将公房进行出租的,应废除承租合同,进行产权回收,用于公共租赁房;对于各单位自管公房,允许其继续出租给符合条件的承租户;在市自管公房中专项安排部分公房用于解决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困难。
统一出租价格。目前,公房租金为2.27元/月/平方米,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为13元/平方米/月。建议清理整顿后的存量公房租金标准要向公共租赁房租金标准靠拢,缩小差距或实施并轨,对符合减免条件的予以减免。
政协委员章成力——建公共租赁住房交易平台
现状:
高房价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杭州市保障性住房主要集中在低收入困难家庭,通过经济适用房形式解决;
而中等收入家庭则在住房保障体系中处于“两头不靠”的尴尬境地。平时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但目前杭州市租赁市场主体以个体为主,租金增速过快。同时市场化租赁规范体系未形成,租赁双方权力、义务得不到保障,加剧了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困难。
建议:
1、改变观念,引导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观念从“住有所屋”向“住有所居”转变。
2、政府调整保障性住房体系重心,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比例,解决中低收入,特别是中等收入的夹心层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3、研究资本参与政策,通过吸引市场化资本,加快杭州市公租房建设步伐。
4、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租赁住房交易平台,利用市场杠杆作用,解决租赁房的进入和退出问题,并同步促进市场租赁房交易规范化。
5、研究、出台公共租赁住房扶持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作者: 肖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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