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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施住房“限购令”的城市将进一步增加

2011年01月27日 19: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0月19日,上海某楼盘销售中心现场“门可罗雀”,随着上海楼市新政的出台,新一轮的观望潮正在掀起。中新社记者 汤彦俊 摄  


 

    10月11日,福州市民在一新开盘楼盘前看房。继深圳、厦门、上海、宁波等地出台楼市二次调控新政后,福州市也出台楼市调控新政实施细则。细则规定在福州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福州市五城区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中新社记者 王东明 摄  


 

    住建部:房价上涨过快城市限购多套房  中新社发 漫画中国 摄

  中新社北京1月27日电  (记者 阮煜琳) 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中国已有24个城市出台“限购令”,对已拥有住房的家庭新购住房套数进行限制。国务院办公厅26日再度出台楼市新政,中国实施“限购令”的城市还将进一步扩大。

  国务院办公厅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7日公布通知全文。通知指出,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通知规定,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通知指出,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凡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调整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其他城市也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

  根据各地公布的信息统计,截至1月25日,中国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已有24个,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三亚、海口、天津、杭州、苏州、温州、南京、福州、厦门、宁波、舟山、大连、兰州、太原、武汉、昆明、南昌、郑州、济南、合肥。其中在2011年后颁布“限购令”的城市有7个。

  业内人士预期,此次国务院的楼市新政,将使地方政府的“限购令”全面升级,“限购令”范围进一步扩大,基本上所有的一、二线城市都将限购,部分三、四线城市也将限购。已经出现限购令的20多个城市也将重新调整限购口径,限购将更加严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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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安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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