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21日开始,住建部将陆续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签订《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完成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的分配任务。目前已向地方政府下达“死命令”,所有分配完成的目标任务,必须在2011年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2月21日《济南日报》)
仿佛是规定动作,每到这个时候,住建部都要和各省市签个保障性住房军令状,去年签的是全年要完成58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供应目标。用军令状的方式约束保障性住房供应,说明很重视,但军令状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是:言必行,行必果。对于立军令状的人来说,是自我加压,不留后路;而且军中无戏言,军令状是要兑现的。那么,住建部的保障性住房军令状兑现了吗?
遗憾的是,我们总是在立军令状时看到言辞灼灼、斩钉截铁,可在军令状是否执行的问题上,心头疑云并未解开。一旦不能“兑现”,军令状就不过是浮云而已。
军令状的威力在于兑现,这谁都知道。保障性住房虽然一年一个军令状,可为什么这个军令状只“立”不“兑”呢?原因恐怕只有一个——没有完成任务的太多,法不责众,于是不了了之。从长期以来各地对待保障房的态度和民众的切身感受就可窥见一斑。保障性住房不仅不能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还因为土地和财政投入而减少土地财政,这也就是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不积极的根本原因。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住建部每年与各省市签订保障性住房军令状,非常有必要,但更有必要的是,要兑现这些军令状。所以,在签订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军令状时,不妨先把去年全国58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军令状兑现了。 (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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