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三:建设
看“穿越”的协议授权能否取代竞标?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必须通过“招拍挂”等一系列程序交由开发商实施。可是这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却是把“商品房开发”、“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建设”混在一起。
总投资12387万元的大项目,按规定必须以竞标方式取得工程建设权,但是在没有土地、建设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陕西钰富公司还是在2006年12月27日与商州区东关社区签下一纸“协议”,将此工程轻松拿下。记者注意到,当时协议的一方“东关社区”是没有工程发包权的。
文件显示,直到2007年9月16日,商洛市城投公司才授权商州区东关社区“对柳家沟北新街至商州区粮食储备库段进行综合开发建设”。而在九个半月之前,东关社区就在尚未被授权时就与钰富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
如此“穿越”的授权,是否拥有合法性?一纸协议又是否能够取代竞标?
疑问四:回购
开发商享廉租房政策 政府却花高价回购?
2010年11月30日商洛市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将该工程称为“商州区政府柳家沟廉租房”,其工程用地既没按招投标方式取得,也没按划拨方式取得;不但不交土地出让金,还由商州区政府协助其“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在商州区政府2009年12月29日和陕西钰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商州区政府整体收购配套建设的廉租房,收购价为每平方米1890元。
记者在与买房户的交流中发现,作为商品房,陕西钰富置业有限公司在2009年卖给他们的价格是1880元/㎡,而商州区政府却愿意以每平方米高出商品房10元钱的价格(1890元/㎡)整体回购配套的廉租房,这又是为什么呢?
土地没掏钱,又是国家的廉租房项目,当地政府却要以1890元/㎡的价格从开放商手里回购,实在让人费解。
疑问五:监管
三年里屡叫不停 如此工程政府怎样把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因为有人实名举报,2010年3月,商洛市城建局曾现场查处,并发出了《停工通知书》。2010年9月,该工程还被列入“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排查表”。
可是来自“省里的重视”在当地却被“软着陆”。这样一个没有任何手续的违法工程,在长达三年的建设过程中,不仅没有受到监管和查处,反而频繁更换不同的身份,摇身变成“重点项目”、“廉租房工程”,向中、省申请了1800万元的专项资金。
在商洛市、区两级发改委2009年的两份文件中记者看到,柳家沟项目建设规模5.6万平方米,其中配建廉租住房3万平方米,600套,投资36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元,省预算内投资450万元,区财政预算内投资1950万元。
2009年10月,商洛市财政局分两次将中、省拨付的1800万元“廉租房专项资金”下拨到位。
在商州区政府2009年12月29日和陕西钰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显示:“双方约定区政府整体收购钰富公司在柳家沟仿古一条街A、E段配建的廉租房。整个工程布局为:一二层为商铺,由钰富公司对市场销售。3—5层为配建的廉租房,共200套,总面积11600平方米,区政府整体收购,收购价为每平方米1890元。合同签订后,区政府首付70%的总价款1535万元,主体封顶后付总价款的20%,交付使用时付8%,质保期满后付2%。”
报批时的3万平方米、600套廉租房,缩水为合同中的11600平方米、200套。在建设中又一次瘦身为3477.6平方米、72套。缩水的民生工程在商洛市商州区为何无人监管、一路绿灯?(记者 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