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9日要求,各地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11月末以前必须全面开工。从6月9日开始,昆明市本年度由政府统建的保障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正式对外公示,其供地也在本月内落实到位。按公示信息,今年昆明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124388套(户),所有项目要在9月30日前开工,在年底前完成投资额的60%以上、竣工面积达30%以上,项目将在18个月内竣工交付使用。
昆明保障房用地6月底全落实
为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促进“住有所居”目标实现,昆明市政府通过多次现场踏勘和研究,在主城范围内选定了13个地块、共计2020亩土地,作为2011—2012年两年市级统建项目建设用地。其中,位于三环周边条件较成熟的西北片区陈家营、龙江片区大波村(本项目)、方旺片区、老海埂路片区、西苑片区海源庄等5个地块共计887亩,用于第一批市级统建项目建设,其余地块作为明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进行控制和储备。目前,昆明市五宗保障房用地将在6月底前全部落实。
今年3月下旬,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旗下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昆明市公租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全市政府统建或委托代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统筹管理工作,负责主城范围内市政府投资建设或委托代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工作。按照“自主积累、自负盈亏、商业平衡公益”的运作模式,建立良性的保障性住房投融资运营机制。
今年初,《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没有完全落实的州、市、县(市、区),不再提供其他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为顺利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昆明市要求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和政府储备土地要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按直接成本价进行供应,确保有效降低建设成本以及今后的租金水平,增强融资能力。对到期未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县(市)区,一律停办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手续,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用途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昆明3万套廉租房获9亿配套资金
日前,从省发改委《关于下达云南省新建廉租住房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中获悉,2011年我省将新建廉租住房85959套,新建廉租住房面积429万平方米,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预算约达26亿元。其中,昆明市获得的配套资金达8.95亿元
通知明确,国家下达云南省2011年新开工廉租住房计划为:新开工廉租住房85959套,新开工廉租住房面积4288332平方米,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18522万元。中央对中西部地区投资补助标准为:500元/平方米,其中迪庆藏区800元/平方米。按照省政府确定的省级配套资金100元/平方米的标准,此次一并下达的省级配套资金计划42883.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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