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8年前就该拿到的安置房房产证直到现在也不见踪影,70岁老人多次维权讨要说法,可却被告知必须补齐20万的办理费才能拿到房产证。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以依法对所购的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一个证件,也就是房屋所有权证。上周我们栏目接到上海一位70多岁的老先生打来的投诉电话,这位老先生姓龚,他告诉记者,本该在2003年6月拿到的房产证到现在八年过去了还是没有拿到,为什么龚先生这么长的时间不能取得房产证,这个权利又被谁占有了呢?
消费者有话说:合同写明办理房产证费用由开发商出
龚先生:2003年6月15日,康定公司给我的房子的时候,我是付了7千块钱的税务费和房产费。后来就是去年的时候,他们说房子修好了,让我搬进去。今年8月份的时候,我们去办房产证,是康定房产有限公司的和我一起办产证的,而报到产权交易所,却被告知还有一笔钱没有付清,要再付20万。产权交易所说如果要过户,这个钱一定要交清,这个东西是国家的税收不能逃的,这个是因为以前的户名没去掉,产权不清楚,我不能过户。
记者:拆迁以前分给你的是吗?
龚先生:对。
记者:分你的房子应该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
龚先生:对,因为我房子的合同上面都写的很清楚的。这笔钱是可以开发商出的,是拆迁公司和开发商出的,开发商是上海长君房产有限公司,动迁公司是上海康定房产有限公司,现在就是说一方出,一方不出,这个钱就凑不起来,不能办房产证。
据我们记者了解到,老人是在2003年6月签订的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的甲方是上海市长君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过负责办理拆迁事务的是另外一家地产公司,就是龚先生提到的上海康定房产有限公司。不过协议上的拆迁实施单位写明的是上海市静安区市改建设总公司,目前还不清楚这两个单位的关系。
据龚先生说,他一直在和康定公司联系,从签订拆迁协议开始,到发现安置房屋有质量问题,然后就是解决房产证的一系列问题。他说在这些事情当中只有签协议时对方办理的是最顺利的,接下来让对方再处理的事情都是迟迟得不到解决。龚先生说当他发现安置房屋漏水到解决房屋漏水就花了2年的时间,搬进去之后房产证又迟迟办不下来。并且据龚先生介绍,现在办下来需要交纳20万元的税金,这是怎么回事龚先生自己也说不清楚。
商家有话说:当事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办理房产证 税金他们无力支付
记者也联系了当时给龚先生办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的经办人陈先生。
陈先生:这样跟你说,现在找到他们公司里去,现在我这里不做了,这是以前的事他们在办,可能碰到一些问题。
记者:那你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下当时的情况。
陈先生:当时怎么办?什么原因你要问动迁公司去,那段时间不是我们这个动迁公司不给他办,是交易中心里面存在一点问题。
记者:存在什么问题没办下来?
陈先生:具体不是我去办的。
记者:当时动迁的时候应该给他房产证的是吧?
陈先生:因为当时叫他进户,进户的费用都拿来了,后来又说叫他去办厂证,他自己没去办。
记者:是因为当时说房子漏水吗?
陈先生:对,说高层的房子怎么可能会漏呢?可能是以前装修的上面有一些硬水下来,估计是这样,有一些黄斑。他说漏水,重新弄好以后又让他去,当时协调我也不在,我只不过是经办人,我只知道这个基本上解决了,进入户办产证没有多少钱,现在这个产证办理问题可能是价钱方面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