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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剑指商业地产 二手非住宅转让按增值率征税

2011年12月12日 12:44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1月起,昆明针对非住宅(商铺、写字楼、厂房等)二手转让土地增值税的调整开始启动,除沿用原来按交易额1%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同时,也按照增值率不同征收30%-60%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增加了, 必然会影响到投资者的收益率,这样会对投资者投资商业地产项目带来心理预期影响,这种影响将直接传导到新开盘的商业地产项目上,许多投资者会考虑是否把手头资金投入到商业地产项目上。

  “昆明将对非住宅(商铺、写字楼、厂房等)二手转让,征收30%-60%土地增值税。”11月下旬,本地知名微客“胡先钧楼市情报站”在微博中的爆料立刻在业内掀起了轩然大波,昆明是否将针对商业地产投资进行调控?

  而据云信黄金楼市记者多方证实,昆明针对非住宅(商铺、写字楼、厂房等)二手转让土地增值税的调整已经从11月开始启动,但此政策并非新政,而是按照相关的征收规定在沿用原来按交易额1%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同时,也按照增值率不同征收30%-60%土地增值税。

  业内普遍认为,此次有关二手非住宅增值税征收方式的调整,将对商业地产投资行为造成直接影响。但也有人士忧虑,在目前住宅调控的背景下,作为投资产品的商业地产项目一旦再遭受政策影响,将使得昆明整个房地产市场结构更为混乱,有关二手非住宅增值税给市场带来的影响将使得房企日子更为难熬。

  调整

  征税方式调整惊动商业市场

  “楼市爆料:昆明商业地产寒冬到来。本人初步求证,昆明将对非住宅(商铺、写字楼、厂房等)二手转让,征收30%-60%土地增值税,此项措施近期已在市房管局执行、西山和官渡分局尚未执行。举例:以前买50万元,现在卖100万元,恐征16万元税。此举对商业地产市场影响深远。” 近日,本地知名微客“胡先钧楼市情报站”在微博中爆料称昆明将对非住宅二手转让按照新的办法征收土地增值税,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在业内掀起热烈讨论。许多业内人士都表示,此次调整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将直接对昆明商业地产投资造成心理预期上的影响。

  记者在以市民的身份从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负责房屋转让办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处咨询了解到,目前的二手商铺等非住宅转让过程中除了需要交正常交易税之外,土地增值税将按照成交价减去扣除金额之后的30%-60%征收,即按照增值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而据昆明地税局相关人士介绍,非住宅二手转让的土地增值税为原有的增收项目,是按照1995 年正式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征收,之前的征税方式是按照转让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而从日前开始,按照规定采取两种核定征收标准,即征收标准按成交价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之后的征收,即开头所提到的根据增值率征收,而对既无购房发票证明,又无房屋评估报告,将按转让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

  二手非住宅土地增值税这样收

  据记者了解,根据目前昆明对于非住宅二手交易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方式看,目前征收标准是按成交价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后的30%-60%征收(扣除金额包括最初购房时的纳税证明和发票证明等)。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实行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20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60%。以一套购买价为50万元,目前评估价为100万元的商铺为例,采用新的征税方式,在扣除金额包括最初购房时的纳税证明和发票证明等费用3万元之后,在土地增值税一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为1.88万元。

  对于既无购房证明,又无房屋评估报告的,按转让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也就是说如果房产交易价格为100万元,那在土地增值税一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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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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