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价格回落的基础仍不稳固
2010年以来,针对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投资投机购房过度活跃等问题,中央分别于2010年1月、4月、9月和2011年1月、7月,连续5次出台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特别是实行了限购、限贷、限价和行政问责等调控措施,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遏制,商品房价格涨幅逐步回落。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有34个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出现环比下降,比9月份增加了17个;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环比下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住房价格都有下降。在限购、限贷政策的作用下,住房投资投机需求得到有效抑制。商品住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幅回落,二手住房交易量明显收缩。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扩大,住房市场供给结构有所改善。在2010年建设59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基础上,2011年又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今年开工的保障性住房占住房新开工面积总量的比例接近50%。从总体上看,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于关键时期,调控取得的成果还是初步的,房地产价格合理回落的基础仍不稳固。
一是部分城市房价过高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虽然目前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商品住房价格有所回落,但回落幅度十分有限。70个大中城市中,今年10月份价格同比下降的仅有2个。环比价格下降的城市中,多数城市的降幅不足1%。商品住房价格水平总体上仍处于高位,向合理价格区间回归仍有空间。
二是房价上涨的潜在压力仍然较大。目前房地产价格回落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限购、限贷、限价和行政问责等措施实现的,而不是市场自发调整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调控力度一旦放松,就可能在短期内引发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迅速反弹。
三是抑制投资投机需求的任务仍很艰巨。目前,国内投资渠道相对有限,房地产成为资产投资和保值增值的重要途径,在流动性充裕和通胀水平依然较高的情况下,投资投机的套利空间仍然较大,调控力度一旦放松,被抑制的投资投机需求就可能重新释放,引发新一轮房价上涨。
总之,近两年来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的成果来之不易,市场预期已经发生积极变化,放松调控力度,将引发市场预期的混乱,不仅政府的公信力将受到影响,而且也不利于巩固已经取得的调控成果和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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