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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保障房三焦点:打击骗购 呼唤透明 确保质量

2011年12月27日 11:2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网事·年终报道)打击骗购、呼唤透明、确保质量

  ——2011年网络聚焦下的保障房三焦点

  2011年被网友称为“保障房元年”,1000万套保障房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全面开工。从开始规划,到建设,再到分配,保障性住房的一举一动都在网络的聚焦下清晰可见,在网民的监督和关注下,保障房“骗购”“福利房”“质量差”等问题无所遁形,

  骗购、骗租,受保障家庭信息采集亟待破题

  11月10日西安经济适用房分配摇号程序结束后,当地一名网民“有俩酒窝”发帖称,圣合家园二期经适房摇号结束后,在资格审查通过的1442户申请人中,他调查了其中的300户申请人,有确凿根据证明造假者有13户,这13户大多是收入不符合西安市经适房申请的标准。经新华社记者核实,这13户申请家庭有部分家庭存在收入造假现象。

  网贴再度曝光骗购保障性住房引发了网友热议,然而这种情况并非个案。就在不久前,深圳对保障房虚假信息申报者下发了第三批290份《行政处罚与告知书》;郑州市房管局查出85户家庭采取提供虚假户口簿的手段骗取《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广州市保障办在复核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时发现8户家庭拥有车辆资产净值超过标准规定(其中一户拥有宝马车),在对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进行复核时,105户家庭被取消资格。

  为了防止保障性住房落入非保障群体手中,有关部门采取了严密的核查措施,有的地方则加大了对骗购、骗租的处罚力度。以广州为例,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即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和公示,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和打分、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公示和批准。在配租、配售阶段,市住房保障办对轮候对象进行资格复核。

  银川、深圳等城市则加大了处罚力度,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修正草案)》中有关条款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年龄、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的方式弄虚作假,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公共租赁房、廉租房或租房补贴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3万元罚款、并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并且,这份草案还规定,如果申请成功后被主管部门发现的“骗购者”,还将再加处一倍罚金,即罚款20万元,这一额度是原法规规定的5000元罚款额的40倍。

  但是从目前来看,如何全面收集申请家庭信息,加大对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的力度仍旧亟待破题。以广州为例,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住房管理处处长何剑虹说:目前,各区对申请保障家庭的收入审核主要靠自行申报,单位加具证明;对申请保障家庭的资产审核,目前广州主要与车辆管理部门进行有关信息比对,与房产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房产情况比对,其他资产情况只能依靠家庭申报。目前,广州市正在筹备成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通过相关部门掌握的信息共享后进行比对,以提高收入、资产核对的准确性,可有效地提高保障房“准入”的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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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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