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1日开庭审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校兴受贿案,公诉人指控其受贿财物共计人民币1045万余元。调查显示,陶校兴利用职务之便,为开发商获取土地打开方便之门,同时收受巨额非法利益。
拿人钱财,替人拿地
陶校兴生于1951年3月,原系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上海市政府机构改革后任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2010年11月,陶校兴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月被执行逮捕。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人21日在法庭上指控,1998年9月至2010年8月期间,陶校兴先后接受孙镇跃等人请托,利用直接分管土地利用管理等职务便利,帮助上海兴跃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获取地块,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并先后收受孙镇跃等人以及上海顺恒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尊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贿赂的现金、手表、商铺等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045万余元。
陶校兴的受贿模式十分"单一",无一例外都是"拿人钱财,替人拿地"。公诉人指控陶校兴的犯罪事实有8项:第一,收受兴跃公司法定代表人孙镇跃人民币63.5万余元;第二,收受上海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纪兴人民币60万元;第三,收受上海莲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德兴人民币15万元;第四,收受上海嘉登置业有限公司股东王必成人民币30万元;第五,收受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学青人民币80万元、美元1.2万元、港币5万元、卡地亚手表1块;第六,收受上海银佳房地产有限公司股东、上海尊达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景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智春人民币80万元、美元1.8万元;第七,收受上海泽宇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林森港币45万元;第八,收受顺恒公司和尊显公司商业用房1幢,价值人民币638万元。陶校兴在受贿过程中,均帮助上述行贿人及其公司获取开发地块。
遏制房地领域腐败高发
近年来,全国多个地方发生房屋土地系统的严重腐败案件。例如,2007年以来,重庆数名厅级干部陆续因收受开发商巨额贿赂而落马,其中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因受贿1796万余元被判处死缓;苏州市原分管城建的副市长姜人杰受贿超过1亿元被判死刑;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受贿3000余万元被判死缓……
房地产领域为何成为腐败"重灾区"?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学专家邹荣说,首先,房地产行业是民众关注的焦点,也是权力寻租市场的一块肥肉,管理土地资源的部门、官员容易成为寻租热点。近年来,由于房地产持续开发和高价运行,相关职能部门的权力呈现膨胀趋势,开发商都希望能拿到更多的地、获得更大的利润。其次,权力的运行还不够公开透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专家孙万怀表示,房地产领域腐败案件之所以高发,主要源于背后强烈的利益驱动。"土地是开发商的命脉,但土地资源又是极其有限的。一些行贿者为了牟取暴利,往往会千方百计寻找突破口,非法取得行政权力的支持。而有些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党纪法规,片面地追求高额回报,'沦陷'于所谓的金山银山之中。"
经济学家张兆安表示,中国正在高速城市化,住宅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期,房地产行业利润很高。而我国又是一个土地资源十分紧缺的国家。"这一点很像上世纪九十年代大造高速公路时期,全国不少建设厅厅长因腐败落马。因此,从制度上预防和遏制房地产领域的腐败十分迫切,相当必要。"
反腐还需"制度加科技"
专家认为,要净化房地领域的市场环境,推进权力公开运行,应创新制度设计,引入信息化技术,将公共权力运行"晒"在阳光下。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建议,针对房地产领域权力容易"内部循环"的特点,职能部门可以借鉴信息化技术,推行可溯源的"电子地图"系统,将地块的"在线状态"进行实时更新,从而将公共权力运行"晒"在阳光下。
"老百姓只要一点击,就可以看到这个地块是谁造的、谁批的、地价多少,有多少家竞拍。这样追溯起来,不仅促使当权者依法办事,还将对想动歪脑筋的行贿者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力。"汤啸天说。
专家表示,由于行贿受贿大多以"一对一"形式出现,因此在客观上面临举证难的问题。就现状而言,腐败案件的揭露比较被动,侦办比较困难。但是,这些不利情况也可以通过制度创新来实现突破。孙万怀说,目前行贿手段千变万化,查处比较困难,在司法实践领域,可参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相关规定,采取特殊侦查措施,从利益链条的根源上加大制度的"硬实力",有力防范腐败现象。(记者杨金志、李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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