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交易”导致村集体经济流失严重
据和田、昌泰房开和新桥村委会签订的协议规定,两家房开公司支付的购房价是每套35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按实计算,多退少补。昌泰房开法人代表王启有说:“目前还没结算,估计每套成本会低于35万元。”
一些村民说,房开垫付资金,然后以成本价购房顶抵垫资部分,表面上看似合情合理,但垫付视同借款,算一算成本账,最终大大获利的是房开公司,吃大亏的是村集体经济。
以昌泰房开为例,2007年底垫付820万元,考虑房子销售、资金回笼周期因素,这820万元以民间借贷月息1%计算,2年利息近200万元,本息约为1020万元。昌泰以35万元/套成本价购得66套房,总计成本为2310万元,以当时新桥大厦均价8500元/平方米、每套房平均面积140平方米计算,售出的市场价高达7854万元。这样一来,除掉购房成本2310万元,以及垫付资金和利息1020万元,将近有4524万元的利润。
据上述一进一出匡算,和田房开公司“进账”约1670万元。换言之,新桥村共流失村集体资金约6194万元。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安置房到底‘安置’了谁?”有村民说,房开获利部分,其实也是村集体资产流失部分。
时任瓯北镇镇长、现任瓯北功能区管委会主任徐孟鹤是当初569套房子分配方案及分配名单的终审人。他对记者说,“当时新桥村上报镇里的安置房子分配原则和方案,并没有提到房开公司以成本价购房,我们也不知情,这是村委会隐瞒了情况,这违反县政府和原瓯北镇政府的有关规定。
余承界等村民代表告诉记者,其实村里搞的村民代表分房会议纪要是有问题的,“他们(指村干部)叫来的人有的不是村民代表,特别是在白纸上(指空白的“村两委会议记录表”)叫我们这些村民代表先签字,内容以后套进去,开会叫大家签个到,每人发100元。”
记者查看该村有关分房方案的“村两委会议记录表”,发现“签名栏”设置在“记录内容栏”之上,这在客观上为“先签名、后写内容”提供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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