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有合理的出口
新京报:这部法律起草了26年,是因为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一直没弄清楚吗?
唐宏宇:反正就这么几个问题,我们就照这几个问题去捋,看我们和国外的区别在哪里。
新京报:国外怎么做?
唐宏宇:国外采取的是严格限制进入。
新京报:即使是亲属送,也很严格?
唐宏宇:是的,除了本人自愿,谁送都很严格,就是为了避免弄错。美国有两个关口,一个关口是必须有法院判决,一个关口是纯粹危险性标准。纯粹危险性标准是患者必须要出现危险性行为或将要出现危险性行为。但美国有个问题,那些大量的没有出现危险性行为的人得不到治疗,随着病情加重,必然会出现危险性,所以他们的“严格限入”最后出现了问题,美国的监狱一度成了最大的精神病院。“严格限入”在我们国家现实中没有可操作性。
新京报:为什么?
唐宏宇:成本太高。国外严格限入的同时是严格限出,因为是有绝对危险性的患者,治好后要反复评估,稍微发现一点点问题,接着再住。如果确实可以出去,就到社区,不能超过规定活动范围,超过了就回到医院住更长的时间。
新京报:我们的做法是怎样的?
唐宏宇:我们很多年来都是宽进严出。家属、单位、居委会等都可以送患者进来,想出去却不容易,结果就容易造成所谓的“被精神病”,也给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印象,甚至是恐惧感。我的建议是,不能像国外采取那么严格的进入标准,但是必须要有合理的出口。
对送医者要有异议处理程序
新京报:什么才是合理的出口?
唐宏宇:在非自愿住院中,首先是谁可以提出申请,日本是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来,一个人发现他的邻居可能有精神病,就可以向当地的长官提出来,由行政长官决定。我们国家是警察、民政、亲属、单位可以提出申请,这没关系,关键是向谁提出申请,我们国家是向医院提出申请,国外不是,美国是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判,英国是向医院的院长提出申请,日本和印度是向地方行政长官提出申请,向谁提出申请就意味着谁来做决定。很显然,这三种做法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很难做好。
新京报:为什么做不好?
唐宏宇:向法院申请成本太大,没有现实可操作性;向地方行政长官提出申请,就是县长决定把一个人收治到精神病院去,实际情况不可能。那么精神病院医生呢?我们国家现在精神科医生处在风口浪尖上,哪个精神科医生敢去做决定呢?那也超越了医生的权利了。
新京报:那怎么办?
唐宏宇:目前看起来只有家属了,除非伤害别人,由公安介入。如果没有伤害别人,为了他的病情和安全,防止出现危害性,家属做决定把他送到医院。
新京报:也有家属把正常的亲人送进了精神病院。
唐宏宇:进来的口子开得稍微大点,这是我们国家的现状。但是,出口应该设立的更为合理,不能进来后没有出口,原来是宽进严出,现在应该是合理的进来、合理的出去。对于中国来讲,我认为家属是可以做决定的。关键是要有合理的程序,尤其是对被送到医院的人的异议的处理程序。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