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披露“成都职业打假第一人”勒索309家电视台内幕
雇人收集电视台药品食品广告
拿到钱就承诺一年内不再举报
号称成都职业打假第一人的黄勇以及他的雇佣军,以举报电视台播发虚假广告为由,跨越河南、江西等众多省市,向309家电视台索要金额共计241万余元。日前,万州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7年。
与黄勇一同被判刑的,还有他在外地笼络来的两名帮手。
昨日,万州区法院披露了黄勇名为“为正义打假”,实为非法敛财的内幕。
“成都打假第一人”生日被抓
黄勇,男,1965年8月19日出生于四川省成都市,无业。
黄勇曾化名刘江,“刘江说法网”的法人代表,从1996年开始职业打假,被称为“成都打假第一人”。自2005年起,黄勇主要针对媒体发布的药品、食品、保健品等方面的虚假广告进行打假索赔,因为索赔时行为过激,曾因扰乱社会秩序被拘留。
2010年6月,万州区公安局接到市民举报,称黄勇等以举报电视台播发虚假广告为由,勒索钱财。当年8月19日,正是黄勇45岁生日。这一天,他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万州警方抓。
去年7月6日,万州区检察院指控黄勇、胡海天、莫天和涉嫌敲诈勒索罪。
招募他人
向电视台索取钱财
法院查明,2008年6月,黄勇发现全国许多电视台的广告业务中普遍存在夸大疗效、名人或患者代言等现象,他认为这是发布虚假广告、坑害群众的违法行为。他决定,抓住电视台的这种行为作为把柄,以此向电视台索取钱财。
随后,他招募了山东省郓城县的胡海天、广西崇左县的莫天和等人为员工,采取以打假为名并以举报的方式,向全国各地多个电视台索取钱财。
黄勇进行了分工,他主要负责出资、安排员工具体事项、网上制作举报资料和严正申明函、具体向电视台电话索取钱财,胡海天、莫天和等人主要负责收集电视台的广告信息资料,并购买每个电视台广告中播出的产品和开具购买单据,同时还负责寄出举报函、光碟或严正申明函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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