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视“慰安妇”问题日本就无法卸下历史包袱(2)
受害者与加害者的记忆
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坚持调查18年,搜集了近百位幸存者的口述材料。我们还尽可能地寻找历史见证人,甚至寻访当时作为加害者的日本老兵,将他们的口述材料与文献相印证,努力局部再建日本在中国推行性奴隶制度的场景和史实。
广西瑶族妇女韦绍兰是我们寻访到的受害者之一。1944年10月,日军发动桂林战役,广西荔浦很快沦陷。在一次“大扫荡”中,新坪镇桂东村25岁的韦绍兰,背着1岁的女儿跟随村里人到村北的牛尾冲山上躲避。但由于女儿啼哭,她被日军发现抓获,韦绍兰和同时被抓的一批女性都被送入日军兵营。
韦绍兰女士回忆,日本人不让她穿自己的衣服,给了她一件和服,有时候还让她穿日军的黄色军装上衣。她一天被迫接受多次强暴。有一天,趁着日军管理松懈的机会,她偷跑了出来,后来生下了具有日本血统的儿子罗善学。
这母子俩至今还生活在荔浦的大山里。前年,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协助相关志愿组织,资助他们母子,去东京进行了控诉日本“慰安妇”制度的活动。
我们还找到大量日本老兵的回忆录。侵华日军第14师团士兵田口新吉回忆说:“日军在作战中,一抓到这些人(指八路军游击队的女战士——作者注)立即送到后方的大队本部去……但是,这些中国女性就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当时,日本军队中从来就没有建立过女俘虏收容所,那么这些女人被弄到哪里去了呢?我听到的一种说法是把她们弄去当慰安妇了。”
为了讨还公道,各国的幸存者在古稀之年纷纷提出起诉。1995年8月,山西省盂县的李秀梅、刘面换、周喜香和陈林桃4名原中国“慰安妇”幸存者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了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和赔偿的诉讼请求。1998年10月,万爱花、赵润梅等10名原告(其中1人为受害者家属)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结果东京地方法院均以“个人没有权利起诉国家”为由宣布原告败诉,但还是认定了她们当年的受害事实。
解决“慰安妇”问题任重道远
20世纪90年代,日本国内爱好和平的声音非常强大。在野党的质问迫使日本政府承诺就“慰安妇”问题进行调查。1992年7月6日,日本政府报告,由国家政策委员会、防卫厅、外务省、文部省、厚生省共同组成的调查机构,调查了慰安所的控制、对征召人员的控制、对慰安所的管理和监督等问题,出示了127份文件。日本政府承认,二战中日军强迫了日、韩、中、菲、印尼等国的妇女充当“慰安妇”。
1993年8月4日,时任日本内阁官房长官河野洋平发表谈话,承认日本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在很多地方设置了慰安所,在那里有很多“慰安妇”。慰安所是那时的军事当局要求筹建的,日本军参与了慰安所的设置、管理以及“慰安妇”的运送。“慰安妇”的招募,主要是由军方委托进行的,但也有经过花言巧语和高压而违反本人意愿的许多事例,也有一些是官吏直接支持的。“慰安妇”问题给很多女性的名誉和尊严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对于“慰安妇”经历的痛苦与伤害,日本政府表示由衷道歉。
这个“河野谈话”,成为日本政府关于“慰安妇”问题的基本立场。
但是,日本政府在“慰安妇”问题上就此止步不前。其实,日本民众对待“慰安妇”问题,感情是复杂的。相当一部分日本民众对赔偿抱有深深的忧虑,他们认为,调查“会引起赔偿要求潮水一样地涌来,这一潮流不会在中国和朝鲜停下来,还会来自东南亚的国家。如果最后确定的数量能够满足战争赔偿者的要求,那么今天日本将有可能被迫承担起一种超过现有水平数倍的税务负担”。
也有日本民众认为,在日本发展未来社会的时候,“慰安妇”问题给他们带来了一种受“精神侵略”的感觉。“大家应该把过去全忘掉”是一种认同度很高的观点。他们觉得没有必要再把年轻的一代人拖回到过去的那种关系中,而日本应尽力去创造未来的历史。更有人认为,所有的国家都有难以见人的阴暗面,历史教育要多讲民族优越的事情,不要纠缠着过去不放,不要“自虐”。
所以,日本官方人物持桥下彻观点的大有人在。早在1988年5月,竹下登内阁的国土厅长官奥野诚亮就宣称,“慰安妇”是“商业行为”,“慰安妇”是为了赚钱。1994年,曾参加过侵华战争的法务大臣永野茂门胡说,“慰安妇”不过是“军队的公娼”,日本的战争是为了解放亚洲。1997年1月,官房长官梶山静六严厉批评教科书关于“慰安妇”的记载,再一次胡说“慰安妇”都是自愿的,是为了赚钱,与妓女没有区别。
但是,日本国内也有很多人在坚持对历史真相的追求。一位日本年轻人曾说:真正的“精神侵略”是日本没有纠正其过去犯下的错误。日本律师协会前会长土屋公献曾指出:“日本政府只有承担了法律责任,才能使被害者雪恨,才能恢复人的名誉和尊严,进而取信于亚洲及全世界人民。”其实,世界上关于“慰安妇”历史研究的著作中,日文著作最多。这是数以百计日本历史学家努力的结果,也促使日本国民对这一问题进行反省。这两种声音的较量,将决定日本国家的未来走向。
要彻底解决“慰安妇”这样的战争遗留问题,的确面临诸多困难。在1946年的东京审判中,以“慰安妇”问题为代表的针对妇女的战时性别暴力并没有作为单独的战争罪被提及。到了20世纪90年代,日军“慰安妇”问题作为一种蓄意的国家政策,越来越被看作是一种人权问题。
而研究“慰安妇”问题的意义,不仅仅是关注受害妇女们的生活和命运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而是关系到如何认识战争的侵略性质,如何追究日本的战争责任和战后责任,如何把握日本今后发展方向的重大现实问题。我们必须把“慰安妇”问题的研究和追究放到中日21世纪关系的大背景下考虑,要把解决日本人的战争责任认识作为主要的目标。战后60多年来我们关于抗日战争历史问题的研究,其目的也在这里。
笔者呼吁,作为“慰安妇”问题最大的受害国,我国的立法机构更应该通过议案,来敦促日本政府承担战争罪行,向受害者道歉并赔偿。我们也要向相关国家学习,更好地关心受害者的生存状况,支持她们向日本政府讨还清白的义举。这不仅是为了活着的、逝去的数十万“慰安妇”制度受害者,更是为了亚洲和世界正义与和平的未来。(苏智良 作者为上海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