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年轻人自强自立的同时,我们也期待就业机会更多、收入水平提升、社会保障健全,让年轻人不啃老也能轻松前行
对于啃老大声说“不”的《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看到其中“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的条款,家住南京的徐阿姨心情有点复杂。
徐阿姨是个典型的“被啃”老人。她的独生子今年30岁,大学毕业后工作找得不理想,收入不高,一直跟着爹妈过日子。后来儿子娶了妻、生了子,觉得自立门户开销太大,不仅小夫妻俩的吃住都在徐阿姨家,小孙子的衣食费用、上幼儿园的费用更是都归了徐阿姨老两口。徐阿姨也想让儿子一家搬出去单过,可想到买房子不容易,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虽说这回我有权拒绝资助他们,可儿子是我亲生的,我怎么忍心拒绝?”
徐阿姨的想法可能代表了很多“被啃”老人的心声。人们常说法理人情,面对国人最看重的儿女亲情,会有多少“被啃”的老人忍心拿起法律的武器?但是,啃老现象在我们身边真实地存在着,而且有愈演愈烈的势头。
啃老现象日趋严重,其根源是复杂、多元的,既有文化、心理等方面的问题,也有就业、社会保障的因素,不能简单地归咎为年轻人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或者恣意挥霍、不求上进。啃老,既是“被啃”老人的无奈,也是啃老者的无奈,需要引起社会各界足够的重视。
有几个年轻人不想自食其力、建功立业呢?又有哪些做父母的不希望以孩子的成功为荣呢?只是生活压力所迫,不得不相互依靠,共同度日。如果说啃老是“自救”,那么眼下解决日益普遍的啃老问题,就需要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梯度就业体系。在城市,公租房的开建就为不少年轻人减轻了购房的大额支出,可以减少对父母的依赖。因此公租房建设、配给、退出等还有待不断加以完善,使其真正服务于最需要的人群。就业保障体系应充分考虑大学毕业后没有“饭碗”的人,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招聘信息,别让他们过多地脱离社会生活和人际交往,帮助他们在接触社会中发现机会。在农村,要不断完善医疗、养老等制度,缩小城乡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差别,建立农村人才库,充分利用回乡务工人员在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让他们在农村发挥应有的作用。
应当说,近年来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进展有目共睹。但是面对啃老等社会之疾,单纯通过立法来保障老年人权益显然不够。从根本上说,我们在鼓励年轻人自强自立的同时,还是应该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生,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环境;改革分配制度,增加百姓收入;控制房价,稳定物价;降低教育医疗费用,完善社会保障……让年轻人不再啃老也能轻松前行,让老年人不再“被啃”,能够安享晚年。(朱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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