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身”隐现
“现在就是不知道卡在哪里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对本刊记者说,他上次见到方案已是两年前了,目前内容已有很大的修改。
国家发改委方案的内容和细节,一直是外界关注的焦点。一年前被要求修改的方案在坊间流传的内容包括四个部分,一是缩小城乡差距,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增加对低收入居民的扶持;三是提高工资性收入;四是通过税收手段主要是个人税收来调节收入分配。其中,个税调整的一个最大突破就是确定了一个方向:个人所得税将按照家庭为主体征收。
2010年12月7日,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副司长纪宁较为详细地披露了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八条措施。让公众再次透过薄纱依稀看到方案的“真身”。
这八条措施,包括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统筹城乡发展;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居民增加转移性收入;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收入分配的透明度。
而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报告,对收入分配改革的描述则有五点。包括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继续增加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研究建立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改革完善税收制度,规范政府分配行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其中,对个人所得税改革,报告认为,目前考虑纳税人实际负担人口因素的条件还不成熟。
综合而言,在经历了7年的讨论、纠结、博弈之后,增加农民和低收入群体收入、工资正常增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社会保障、改革税制、破除垄断等具有“高度可能性”的要点内容已经日益聚焦、浮出水面。
“这些也是公众最为关注的几个问题,经多方辗转讨论,成为改革方案主体内容应是众望所归,”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主任吴忠民教授说。
“一招制胜是不可能的”
“我不同意‘方案没出来,就算是没改革’的说法”,杨宜勇说,“同样,我也不认为方案一出台就万事大吉了。在当今的历史和时代背景下,单纯依赖文件来推动改革的想法是非常不现实的。”吴忠民赞同这一观点。在他的观察中,广义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些年一直在推进并未停歇。
他说,免除农业税、粮食直补、农村低保、连续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农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劳动新法”集中出台、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以及最近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和各地的商品房限购措施,无一不涉及几亿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我们看到,旨在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各项举措都在大幅度跃进,但人民群众仍然感到贫富差距在拉大,不公平感在增加,原因就是导致收入分配不公的因素仍有较大的惯性,而改革幅度还没有超越这种‘惯性前进’的幅度,”吴忠民说,在当前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各地还在大干快上,仍有大量的投资支出在挤占、挪用甚至透支民生支出,“这些负面因素,仅靠一个方案是难以根除的”。
“改革既要重手段,更要重目标。只有紧紧围绕缩小收入差距的改革才是真改革。”杨宜勇说,“不论贫富,收入全部‘倍增’,那是真改革吗?不涉及加大富人税收征管力度,以用税的方式使社会财富向穷人转移,是真改革吗?不触及国企内部分配结构,只管工资总额控制,是真改革吗?”
杨宜勇说,要实现居民收入与GDP增长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增长同步,那么税收增长也必然与GDP增长同步。“而事实上我们保持住了吗?谁管了、谁问了?”
2010年,中国GDP比上年增长10.3%,税务部门负责组织的税收收入增长20.8%,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增长35.9%。“所以说,光靠一个方案就能一招制胜是不可能的。尤其是方案出台后,如果各方都想搭便车,以为改革是别人的事,那么结果将非常令人担心。”杨宜勇说。
对此,迟福林认为,政府做大GDP总量有很多经验,但推进发展导向从经济总量向国民收入的转变,从投资出口主导向消费主导转变,涉及发展理念、政府定位和政府职能的重大调整。这是政府转型最具实质性和挑战性的重大课题,也是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
“改革方案只是解决一个在多元的利益主体诉求间实现动态调节的机制问题,也就是一种技巧,而我们现在更需要的是国家层面的理念转变,”吴忠民说,“要从GDP至上转为‘共享、公正、民生’。理念转变了,而后才能转化为大的制度变革。如果理念上不转变,收入分配改革的具体方案就缺少可持续性,在执行过程中,效率就会不断衰减。”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