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6月20日,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区自‘4·14’地震发生后,共收到价值101.63亿元海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其中善款93.43亿元。我们最近一次对玉树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表明,至今未发现贪污、挪用和违规使用问题。”青海省副省长张光荣日前正式回应了外界对这一问题的广泛关注。
此前,青海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尼玛(女,藏族)上月突然死亡,此事引发了尼玛之死与玉树社会捐赠款物相关的舆论反应。权威人士对新华社表示,玉树捐款一直在政府统筹监管下运转,资金使用是安全合法的。
记者从青海省财政厅了解到,截至2011年6月20日,根据受灾群众需要和项目进展情况,玉树地震社会捐赠资金已累计拨付支出善款22.93亿元。眼下,玉树地震今年重建工作已进入施工旺季,社会捐赠资金拨付也在进一步加快。
为确保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安全,财政厅表示,青海省有关部门和地方按照统筹安排、尊重意愿、专账管理、项目对接、公开透明、全程监督原则,严格界定玉树地震社会捐赠资金拨付程序。
“玉树州政府分别与青海省民政厅、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签订了资金管理协议,并在玉树州成立了由财政、民政、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部门人员参加的玉树州灾后重建社会捐赠资金管理中心。按照资金渠道在这个机构分别设立了财政、红十字、慈善总会和民政部门4个账户,这4个部门均选派专业人员到管理中心工作,共同进行资金监督管理。”青海省财政厅厅长程丽华说。
程丽华介绍说,在具体操作上,玉树州灾后重建社会捐赠资金管理中心资金流水全程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对不同渠道筹集的资金进行分账管理,统筹调度。严格依据青海省发改委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以及项目进度,按规定程序将社会捐赠资金拨付到相关项目建设单位。
为了加强对青海省红十字会接受的捐赠资金的监督管理,青海省有关部门还在青海省红十字会专门设立社会捐赠资金管理办公室,并从审计、财政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配合工作,以加强捐赠资金管理。
捐赠资金当中,民政部接收27.95亿元,青海省民政厅接收6.4亿元,中华慈善总会接收23.94亿元、青海省慈善总会接收1.28亿元,中国红十字总会接收21.02亿元,青海红十字会接收2.42亿元,青海省财政厅接收10.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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