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监察厅获悉,为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尊重接收捐赠者意见,玉树“4·14”地震发生至今,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红十字会、青海省慈善总会,作为玉树地震社会捐赠资金捐赠者代表和被委托方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有关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全程跟踪捐赠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开捐赠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在社会捐赠资金物资使用过程中,青海有关部门还先后邀请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及捐赠人代表,参与项目论证、审查、开工、监督检查等环节,及时向捐赠人及有关方面反馈相关信息。”青海省监察厅厅长张文林告诉记者。
截至目前,已有40多位捐赠者代表和接收捐赠单位代表参与了玉树重建项目规划、设计审查、项目开工等捐赠资金项目建设监督方面的工作。
张光荣介绍说,在对玉树地震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中,青海有关部门和地方还从玉树灾后重建实际出发,健全和完善了捐赠资金物资监管、发放、项目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建立起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并严格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和项目合同管理制,全面规范账务设置和财务管理工作。
“这些制度使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了玉树地震社会捐赠资金物资能够规范使用、安全运行。”张光荣说。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青海省委、省政府在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基础上,已及时将民政部、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总会和青海省自身接收的社会捐赠资金与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了对接。
张光荣说,已经对接的具体项目有685个,对接资金额为76.17亿元。在玉树社会捐赠资金中余下的17.26亿元,青海省围绕城乡居民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谐家园等五大类建设项目做出相应安排。截至目前,社会捐赠资金全部用在玉树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上,所接收的捐赠物资也已根据受灾群众生活和抗震救灾工作需要,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近日,我们组织力量对玉树地震社会捐赠资金物资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贪污、挪用和违规使用资金问题。”青海省审计厅厅长张国生说。(记者 马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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