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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两县试点干部任前财产公示制 想提拔先晒财产(2)

2011年08月24日 08:5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不是怕露富,而是担心自家隐私泄露”

  相对于青阳县的谨慎态度,庐江县参加此次拟提拔副科级干部财产公示的官员显得更轻松些。

  8月17日,庐江县拟提拔干部财产公示结束五天了,该县驻东莞招商局局长陶学保还是无论走到哪里,都要随身携带着他的银行存折和购房合同。

  陶学保说:“自从我的财产被公示后,我们家就已经接受了所有人监督,家里有多少钱,我有几处房子,都如实填写在公示表上,如果有人怀疑这些信息,我就可以随时拿出存折和购房合同给人家看看。”

  陶学保是1997年参加工作,一家人年收入大约为6万元。目前,他有一套价值25.9万元的房产,这是他于2007年在银行按揭贷款11万元购买的。

  最初听说要提拔先得公示财产的时候,陶学保承认他是有一些顾虑的。

  “我家庭情况一般,倒不是怕什么‘露富’,主要是担心自家的隐私被泄露了。”陶学保说。

  其实,他也不知道隐私的界限在哪里,但是他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一个人脱光了,让所有人看,即使情愿,心里也会不自在。”

  当然,庐江县纪委也提前考虑到了被公示人员可能有这种担忧。县纪委常委孙虹告诉记者,拟提拔干部需要对纪委无条件申报自己的财产情况。然而,在面向社会公示的过程中,一些涉及个人及家庭隐私的信息将不会被公示。

  孙虹说:“我们也是第一次尝试在副科级干部提拔中实行任前财产公示,公布一名干部的个人及家庭财产情况,对于群众来说,都是一件新鲜事,所以对被公示的信息只能逐步探索。”

  陶学保的顾虑只是持续了很短时间,他不久后就了解到,并不是自己申报的所有财产信息都会被公布出来。他说:“比如,我可以向社会上所有人公示我有几套房子,但是不能细致到我这些存款都存在哪家银行里……”

  像陶学保一样,其他被公示的拟提拔干部心里想得也都差不多。当有人问起:“你担心被人举报吗?”陶学保总是笑着说:“举报?呵呵,我都是有啥写啥,身正不怕影子斜嘛,不担心举报!”

  正如陶学保所说,在此次公示过程中,庐江县拟提拔的17名副科级干部没有一人被举报。

  “他们填写的财产信息真实吗”

  当拟提拔干部的财产公示表出现在人们眼前时,当地居民的反应又是怎样呢?

  8月13日,庐江县拟任副科级干部财产公示期限已经过去一天。经过12天的公示,县纪委之前公布的举报电话一次也没有响起。对此,县纪委常委孙虹既感到高兴,又有点担心。

  “没有人举报,说明咱们提拔的干部没有问题,但是不是也有可能群众参与度不够高?”孙虹说,他们县副科级干部任前财产公示毕竟是第一次尝试,虽然新疆、浙江等地有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但是一些政策真正操作起来,还是“摸着石头过河”。

  让孙虹他们感到高兴的是,在8月14日撤下县政府一楼大厅的公示表后,县纪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突然在当地一个网络论坛中发现,不少网友都在讨论什么地方可以看到这些公示表,“抱怨”没看到这些公示。

  孙虹得知这个消息后,赶紧让同事把公示表再重新贴回去,“这说明咱们这次公示不是走形式,群众还是很关心的。”

  除了“抱怨”看不到公示,另一个让群众关心的问题是:拟提拔副科级干部的财产信息都是自己填写的,这些是真实的吗?

  对于如何确保这些拟提拔干部所申报的信息是真实的,庐江县纪委常委孙虹说:“公示,正是通过社会对这些信息进行监督,让群众来核实这些信息的真伪。”

  孙虹告诉本报记者,个人财产申报的主要内容经过党组织审核以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确认后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申报人必须对他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在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旦发现个人财产申报的信息有虚假成分,我们也制定了严厉的追责制度。”孙虹说,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等情形,根据情节轻重,将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取消其提拔资格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至于这项措施会不会全面铺开并持续下去,孙虹说,根据目前出台的《庐江县拟任副科级干部财产公示实施办法(试行)》,个人财产任前公示只是针对拟提拔的副科级干部,暂时没有研究是否扩大公示范围。

  但是,她认为,《实施办法》既然已经开始试行,而且效果也非常好,便不会是“一次性”的措施。以后,在拟提拔副科级干部的过程中,个人财产公示仍将作为考核干部提拔的一项工作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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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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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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