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景华警政严控广州
警察厅长陈景华上任伊始,广州城内治安状况极为严重。各地民军蜂拥入城,山头林立,桀骜不驯。城内劫杀事件平均每天多达20余起。
在胡汉民、陈炯明等人的支持下,陈景华采用“乱世用重典”的方法,实行严厉镇压。他专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警察游击队,分三个中队,每个中队100人,施行严格的军事训练,配备精良的器械,专门用来侦探、检查、缉捕作乱的民军,配合陈炯明解散民军的工作。如对专事抢劫暗杀、以革命党自居的“百二友”匪徒,警察厅限期严拿,要求各警署“加派警察巡查长,会同本厅侦探游击队,无分日夜,随时严密查拿解厅。限十日内,一律缉拿殆尽”。
警察厅的严厉镇压政策,使省城治安得以好转。但警察厅作为行政机关,在处理人犯时,经常不经司法机关的审判,擅自判刑定罪,并由警察厅直接执行,缺乏制约与监督,与民主共和制度背道而驰。尤其是宣布死刑罪状,不列举具体犯罪事实,笼统地冠以“无恶不作”的罪名,在短时间内予以枪决,不给犯人上诉等权利,草菅人命。警察厅在1912年5月4日至17日不到半个月时间内,就枪毙79人。陈景华因此得了个“滥杀”的罪名。为此临时省议会向都督胡汉民弹劾陈景华杀人过多,但在胡汉民的保护下,陈景华安然无恙。
闲话今昔
广州城的现代化市政建设进程
城墙是传统封建城市最明显的象征,也是划分古代城市与近代城市的界线。近代以来,随着广州社会经济、军事的发展,人口聚集以及城市内部商业的繁荣,城墙的军事防御功能日渐消失,而对城内外交通联系和市政设施发展的障碍却日渐明显。因此,拆除城墙是军政府建设近代广州所关注的一个重点。1912年1月中旬陈炯明出任都督后,即发布拆除省垣城墙的公告。3月,开始拆卸大北门附近城墙,开民初广州拆城筑路之先声。
与此同时,陈炯明还督令工务局对广州城进行初步规划,“西关地方拟改作商场,现有之住家一律迁入城内。其城内布置,首先改良旗界,并将惠爱街、双门底两处辟作十字大马路,贯通全城四面。路阔百二英尺,其双门底之拱北楼设法保全。观音山或为公园,或为藏书楼、大学堂等用”,并派员“四处测量”,“绘图注说”。
此外,军政府还十分重视城市街道景观的美化和统一,并将之法规化。1912年,广东省会警察厅颁布了《取缔建筑章程及施行规则》,骑楼街道被视为城市马路近代化的理想方案。广东军政府的开拓之功,对上世纪20年代初广州大规模的市政建设的开展甚具影响。(夏杨、倪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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