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尚在建设的项目情况
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地震,其震后恢复重建也是我国自然巨灾后规模空前、难度极高、任务最为艰巨的一次恢复重建。由于恢复重建范围特别广、情况空前复杂、任务异常繁重,目前仍有300多个纳入国家总体规划的重建项目未能完工。这部分项目占国家总体规划项目总数的1.32%,主要是:城镇体系建设类101个项目,占重建任务的0.3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类144个项目,占重建任务的0.48%;基础设施建设类54个项目,占重建任务的0.18%;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类32个项目,占重建任务的0.11%;市场服务体系类21个项目,占重建任务的0.07%;防灾减灾类14个项目,占重建任务的0.05%;生态恢复和环境整治类11个项目,占重建任务的0.04%;另外,城乡住房建设类、农村建设类、土地整理复垦类、精神家园类和其他方面共有15个在建项目,占重建任务的0.05%。
这部分项目无法如期完工的原因:一是部分项目由于地震次生灾害严重以及重建过程中二次受灾等客观因素,需重新规划设计、选址等,影响了建设进度。二是少数跨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工程量大、建设周期长,规划工期在2011年以后,需要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进行建设。三是少数港澳援建和国外优惠紧急贷款项目,因援建方确认、审核、实施程序和周期不同,客观上进度存在差异。对以上项目,我们将结合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抓紧实施。
三、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审计监督工作
四川高度重视恢复重建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向群众交一本放心账、明白账”的要求,从项目资金下达开始,就同步检查、同步审计,实行全过程监管,做到了款物专用、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廉洁重建。三年来,全省各级审计部门共派出6017个审计组、272178人次,对累计完成投资1933.97亿元的12035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对重建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绩效跟踪进行了重点审计检查。组织财政、监察等部门组成专门监管队伍在一线驻点和巡回检查,向民政、财政、卫生、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11个省级款物收发重点部门(单位)和6个重灾市州派出监督工作组,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选聘建筑、造价、财会和招投标等方面专家作为社会监督员,参与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的监督,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从审计监督情况看,各地都能够按照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规定控制资金流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促进项目建设,虽然个别地方存在未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概算,工程结算或决算计量、计价不准确,因勘察设计失误等原因造成投资增加或损失消费等问题,目前没有发现资金方面大的问题。
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坚持把工程质量作为生命线贯穿恢复重建的全过程。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新的抗震设防标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切实把好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质量关、建筑材料检验关和工程施工质量关,加强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确保重建工程质量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从总体上看,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质量优良,经受住了去年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的考验。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审计的组织形式与监督模式,搞好竣工项目决算审计和灾后重建项目跟踪审计,加强已发现问题的纠正和整改;同时,严把在建项目质量关口,加强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圆满完成全部恢复重建任务。
四、关于灾区发展振兴规划情况
三年的恢复重建目标任务目前已胜利完成,但要实现灾区的发展振兴,让灾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全面提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今年8月,四川省委、省政府按照“三年基本恢复、五年发展振兴、十年全面小康”的总体要求,编制发布了《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2011-2015年)》。今后5年,我们将在巩固灾后恢复重建成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灾区产业发展、就业促进、扶贫帮困、生态保护和社会建设5个方面的重点,扎实深入地推进灾区发展振兴,基本建成人民安居乐业、城乡共同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的美好新家园,为灾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同时,全面加强已建成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管理,进一步落实灾区市(州)、县(市、区)的主体责任,多渠道加强公共服务设施运营经费保障,确保建成的公共服务设施发挥效益;建立健全与对口支援省(市)之间的长期合作机制,推进由援建到合作、对口到全面、重建到发展的转变,进一步增强灾区的自我造血能力,促进灾区长期可持续发展。
灾后恢复重建3年来,四川遭受大难而又豪迈崛起的历程,再次雄辩地证明了 “任何困难都难不倒英雄的中国人民”。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和港澳台同胞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灾区的经济会更加繁荣,社会会更加和谐,群众的生活会更加幸福,四川的未来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