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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副省长: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坚持民生优先(3)

2011年10月14日 10:32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

  特大自然灾害往往会造成灾区经济社会结构大破坏、各类问题矛盾大爆发、各类利益关系大调整。能否有效抗击自然灾害带来的破坏,妥善处理各种矛盾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直接考验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四川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使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始终沿着科学化、法治化的轨道运行。

  一是扭住民生问题的主要矛盾,提高驾驭灾后复杂局面的能力。特大地震带来灾区千头万绪的困难和问题,灾区党委、政府在重建中的重大任务是灾区秩序的恢复和民生的保障。在应对特大地震过程中,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灾后重建始终,经受住了驾驭复杂局面的重大考验。二是强化公共财政的主导功能,提高整合救灾资源能力。面对灾后重建几千亿元的资金缺口,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整合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党政机关经费开支,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积极争取银行信贷支持,吸引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灾后重建等,有效弥补了重建资金缺口。三是处理利益关系的深层冲突,提高维护灾区稳定能力。特大地震发生后,灾区因房屋损毁、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债权债务等引发的各类涉灾矛盾纠纷纷繁复杂,成为影响灾区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各级党委、政府综合运用公共政策、行政措施、经济手段、司法裁判等多种措施,不断推进灾区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保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灾区没有发生大的群体性事件,走出了一条大灾之后人心安定、社会和谐的重建之路。四是适应现代社会的内在要求,提高政府依法治理能力。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依法治理能力是政府的重要执政能力。在应对特大地震灾害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推进科学重建、依法重建,对重建中的重大民生问题尊重民愿、体现民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平台,多次举办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建立健全法规体系,依法处理各类利益纠纷,分类制定监管规范,依法强化监管,向社会定期公布检查结果,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在应对特大地震灾害的实践中,四川省各级党委、政府不仅充分展示了尊重科学、依法救灾、开放救灾的良好形象,也有效提升了维护和改善民生的能力,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这深刻启示我们,在现代社会,建立依法、公正、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政府管理创新的基本趋势,这就要求我们以政府管理创新促进灾害应对模式转变,以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灾害应对能力,把抗震救灾的过程变成提升执政能力的过程。(四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四川灾后重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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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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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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