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年时间内,将招聘环卫工人的指标分配给队长、段长,向聘用环卫工人索取“指标费”,逐步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敛财模式。这是一起发生在海口市环卫系统的腐败窝案。日前,海口市龙华区环卫局原局长林亚福被海口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
在海口市环卫系统,林亚福一向“口碑不错”,他“做人低调”“敢闯敢干”,曾先后被授予20多个先进称号。就是这样一位“先进”典型,多年来却一边向低收入者大肆敛财,一边用各种名誉包装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都巧妙地扮演着“两面人”的形象。
搭建金字塔式敛财网络层层收取“指标费”
记者从海口市检察院了解到,这起腐败窝案被查处,起源于一次知情群众的实名举报。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接到举报线索后展开初查。经过对86名环卫工人和20多名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发现大量证实林亚福有重大经济问题的证据。
经查,2000年5月至2010年1月,林亚福利用招聘环卫工人、发包新建街道清洁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贿赂款127万元,多次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检方还掌握了环卫局原队长林明会、林小雄,段长林志芳、林小梅等4名犯罪嫌疑人的大量犯罪事实。一个局长将“指标费”层层分配给各队长、段长的金字塔式敛财犯罪窝案浮出水面。
据办案人员介绍,林亚福利用自己手中招聘环卫工人的审批决定权,规定凡进环卫局工作的人员,首先要给他“上缴”3万元的“指标费”。据龙华区环卫局原环卫110队长陈德福证实,2003年到2007年期间,林亚福安排陈多名亲戚进入龙华区环卫局工作,陈曾一次性送给林亚福15万元。
林亚福的疯狂敛财计划由此开始。
林明会为感谢林亚福安排11人进入环卫局当环卫工人,并将自己由临时工转为正式工送给林亚福18万元。
许亚七等9人进入环卫局工作后,交给林亚福17万元“指标费”。
海口阳光阳公司在林亚福的帮助下获得龙华区新建街道清洁的承包权后,分别于2007年、2008年底送给林亚福“好处费”12万元和18万元……
记者采访发现,环卫工人每月工资仅数百元,被迫“上缴”林亚福的“好处费”相当于环卫工人3年多的工资总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林亚福在收钱的时候,怕工人日后反悔,一一拍下照片,这些成为检方指控其犯罪的有力罪证。
更为荒唐的是,林亚福利用“指标费”冲抵的方式,为自家购买墓地。2005年,林亚福以每平方米2000元的价格购买龙泉镇卜史村委会50平方米的土地作为墓地,在支付6万元后,他决定剩余部分通过安排该村一些人员进入龙华区环卫局工作,以“指标费”冲抵墓地款。2007年,林亚福再次向该村购买50平方米和60平方米的两块墓地,付款方式同样以“指标费”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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