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上半年开始,全国各地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陆续举行,将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涉及县级政权2000多个、乡级政权3万多个。
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北京、天津、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北、广西、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区市已依法选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并召开了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第一次会议;河北、上海、福建、山东、广东、海南、贵州、陕西等省区市已选出县乡人大代表,正筹备召开新一届县乡人大第一次会议;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河南、重庆、四川等省区市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正在有序进行中;辽宁、湖南、云南、宁夏、西藏等省区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在今年进行,年底前全部完成。
这是2010年3月全国人大修改《选举法》后,开展的首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新《选举法》在实行城乡同比例选举、依法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等诸多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此次换届选举也因此呈现出诸多亮点。
1.
“一个都不能少”
尊重每个人的权利
2011年9月24日,是上海市选民登记正式开始的第一天。早上8点半,浦东新区林山居委会就已经坐满了等候登记的选民,三位佩戴证件的选举工作人员摊开登记册,准备就绪。
选民登记是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没有经过登记的选民无法参加人大代表选举,也不能成为代表候选人。为了做到不错登、不漏登和不重登,根据规定,各地可以采取选举机构主动登记和选民主动登记并举的办法,既可以选派登记员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进行登记,也可以设立选民登记站,通过电视、广播和网络等现代通信手段,发动选民主动登记,力求全面准确。
上海市根据本地实际,发挥信息化基础条件较好的优势,建立了选民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利用该系统,上海市提供了“上网”、“上机”、“上站”、“上线”、“上门”等多种方式,方便登记。选民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系统进行登记,可以运用社会保障卡或二代身份证在移动POS机上刷卡登记,可以主动到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可以打电话进行登记,对于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选民,还可以由选举工作人员主动上门登记。多种多样的登记方式很好地解决了人户分离、人企分离等给选民登记工作造成的困难。
流动人口的登记一直是选民登记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我国目前流动人口中大约有1.9亿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何有效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是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一个重点。
在各地的实际操作中,选举机构采取了多种措施为流动人口参选创造便利条件。如户口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为本地外出在同一居住地的流动人口集体开具选民资格证明;将传真委托等方式视为书面委托;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主动联系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确认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对于已在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选民,经核对资格后,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等。
北京市在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发放宣传品、张贴宣传画和悬挂横幅等,在餐饮服务业等流动人口集中单位专门进行宣传,确保流动人口选民资格审核备案和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黑龙江则针对大学生户口不随迁的实际情况,利用校内广播、校刊、校报和电子屏幕等,广泛宣传动员。对没有随迁户口的学生,由学校逐一落实进行选民登记;对毕业后户口未迁出的,由学校负责联系参选事宜。
甘肃省基层单位在公布选民名单时,一并公布无法取得联系的外出打工人员名单,同时挨家挨户上门逐个走访联系,通过其亲属通知本人,及时进行补充登记。
“一个都不能少”,尊重每一个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所有选举工作人员秉承的原则。选民登记工作不仅确认了选民资格、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而且在宣传此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据一些地区的初步统计,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各地选民参加选举的热情普遍高涨,参选率超过90%。如在北京的区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中,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数占登记选民总数超过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