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存时差 广西镉污染事件再现环境危机管理之困
环境危机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突出表现在:应急管理的法制、体制、机制缺失;环保、安监等部门应急管理职责定位不清,部门之间工作合力尚未形成;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淡薄、防范水平低
对突发环境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迅速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危害
龙年环保的第一战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紧张进行。
到目前为止,广西的用水安全“保卫战”已经进行了半个月,但造成这场水危机的罪魁祸首却至今未能确定。
据最新消息称,本次污染事件是由于企业违规造成的,目前河池市7家涉重金属企业已停产整顿,11家企业被整改或关停取缔。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部指挥长林念修称,当地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启动了问责程序,现在已经在开展工作,相关责任人已经在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目前初步看还是个企业行为,但是我们还要进一步调查”。
在这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大考”中,柳江污染的处置机制,如实时监控并发布相关信息,及早应对截断污染源,尽一切方式确保饮用水安全等后期应急处置,较之此前的“康菲”渤海漏油案处理,还是有了很大的进步。不过,应急“时差”、谣言风波、污染源难查等一系列表现,仍令公众发出了质疑。
而这恰恰印证了国家环境保护部应急中心处长陈明在《危机管理蓝皮书》中的论断——我国环境危机管理工作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突出表现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应急管理的法制、体制、机制缺失,部门之间工作合力尚未形成,环保系统内部环评把关不严、监测数据失真、环境监管不力等较多问题。
应急“时差”
作为环境部门应急处理专业人士的陈明坦言,我国环境危机管理工作起步晚、起点低、基础差,我国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突发环境事件仍然处于高发期。
“从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情况看,在检查的4.6万多家企业中,12%的企业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不足1公里,10%的企业距离人口集中居住区不足1公里,72%的企业分布在长江、黄河、珠江和太湖沿岸重点流域沿岸,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布局性环境风险十分突出。”陈明表示,一些地区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突出,治理难度大,潜在事故风险高。
在此次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中,应急“时差”正是遭受诟病之处。
1月15日,广西河池市辖区内的宜州市龙江河拉浪水电站内出现死鱼现象。宜州市环保部门调查发现,死鱼是由于龙江河宜州拉浪段镉浓度严重超标引起,龙江水体已遭受严重镉污染。18日起,龙江上游7家涉重金属企业全部停产。
随着上游污染团逐渐向下游移动,柳州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据悉,1月27日以来,柳州市区上游距离柳州河西水厂16公里的位置镉浓度一度接近临界值。
1月28日晚,柳州市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甘景林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1月18日凌晨3时30分,柳州市政府接河池市政府发生污染事件的传真通报。甘景林表示,污染发生后,柳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应急监测队伍赴现场开展水质监测、向社会公布污染河段及其进展情况、通知水质污染河段群众暂时不要直接饮用河水、启动柳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Ⅲ级响应。
单看日期,不难发现,有关部门在权威发布、公开信息等方面尚属“给力”,只不过“给力”措施的出台和污染事件的发生似乎存在时差——宜州市环保部门1月15日就监测到了污染状况,1月18日河池方面才通报给下游的柳州。1月26日,公众对这一事件广泛知晓时,已是年后了。
另一方面,引发此次恶性环境事件的污染源认定到目前为止尚不明确,此前一度受到多方猜测的金河矿业方面明确否认其为污染源。据了解,相关专家需要取得充足证据,多方排除以全面确定污染源。
至此,尽管有关方面做出了相应努力,但公众仍在心中对有关部门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画出了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