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存时差 广西镉污染事件再现环境危机管理之困(2)
祸起谣言
在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发生之后,让有关部门同样感到“尴尬”的还有发生在柳州的抢水风波。
从1月24日晚开始,由于担心饮用水被污染,市民们纷纷到超市、商店抢购瓶装水。刚补齐的货,没过两个小时就卖光了,有的顾客最多一次就买了10箱矿泉水……这是最近几天柳州各大超市经常上演的疯狂一幕。伴随抢水风波的,是一些社区、乡村内流传的关于近日市政将停止供应自来水的传言。
1月24日晚11时,柳州市委宣传部发布信息澄清断水谣言。为消除市民恐慌心理,柳州市通过电视台、网络论坛等方式实时更新发布水质监测数据。网上谣言开始逐渐平息。
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发生在1月15日,对此事非常重视的河池与柳州两地有关部门启动应急机制,开始治污、水质监测等工作。但值得反思的问题是,当地政府做了大量工作,污染局面基本得到控制,自来水的水质没有问题,为何还是发生了市民抢购瓶装水事件?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过往的事实证明,突发事件会带来很多负面效应,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尤其易于引发民众的恐慌心理。政府部门如果不积极应对,事件往往会发酵、演变成更大的公共事件。如2011年6月,浙江省新安江水污染事故,引发杭州市民超市抢购瓶装水。河池境内的龙江河水受到了污染,下游的柳州市民大量囤积瓶装水,也符合这样的逻辑。
制度先行
环境风险异常突出、环境危机事件诱因复杂,预警防范难、环境危机事件总量居高不下、类型多、危机事件危害大、处置难……
在陈明看来,上述问题均是“横”在有关部门有效处理环境突发事件前面的“拦路虎”。
“有的事件动辄威胁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的饮用水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有的事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一些跨界污染事件需要几个月才能处置完毕,一些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事件等处置难度非常大。”陈明指出,面对严峻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环境危机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突出表现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特别是西部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地区或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地区重视不够;应急管理的法制、体制、机制缺失,环保、安监等部门应急管理职责定位不清,部门之间工作合力尚未形成,环保系统内部环评把关不严、监测数据失真、环境监管不力等问题较多;应急管理能力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工作基础和支撑严重不足;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淡薄、防范水平低,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应急救援力量薄弱。
据了解,目前,环境保护部正在研究编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指导思想是“降总量、改质量、防风险”,防范环境风险纳入指导思想,并将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而这在我国环境规划历史上尚属首次。
陈明在《危机管理蓝皮书》中指出,加强环境危机管理工作,最重要的是加快推进环境危机管理体系建设,以“事前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事后管理”的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加快建设风险防控、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恢复评估四大核心体系,以及政策法律、组织管理、应急资源三大保障体系。
“对突发环境事件,特别是涉及饮用水污染、重金属污染、危险化学品污染以及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迅速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危害。”陈明认为,除上述措施外,还要依法开展调查和责任追究。要对照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的要求,逐一调查并追究责任,切实做到“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记者赵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