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提拔年轻干部屡陷争议 专家吁避免机械化理解(2)
“80后”从基层竞争上位
近年来,竞争性选拔成为将“80后”优秀人才汇集到“接班人”队伍中来的主要方式。
“我们这次选拔,准确的说法是‘竞争性选拔’”,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杨花伟对《中国新闻周刊》强调,“和公选的区别是,所有环节都有差额,一轮一轮逐轮淘汰,以竞争择优的方式产生最后人选。”
据杨花伟介绍,南京市面向年轻干部的大范围选拔,这还是第一次,“我们还不敢保证最后选出来的一定是社会方方面面都认可的,但在程序设计上,我们尽最大努力既要符合中央的明确规定,也要结合南京的实际做一些新的探索。比如,我们这次不搞一考定终身,而是采取选拔和历练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竞争选拔产生的预备人选要经历半年左右的培训与历练,经考核胜任后,方可任用”。
从各地的实践看,选拔“80后”领导干部已经不仅仅局限在党政机关,而正试图把不同领域的优秀人才汇集起来。有些地方面向大学生村官选拔市管干部,把大学生村官当后备干部来培养,有些地方则将诸如国企、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亦列在选拔之列。
而“选调生制度”则是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另一通道。选调生是通过高校党委组织部、团委等组织发现推荐应届毕业生中有政治觉悟的优秀青年(本科生要求是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进入官员培养“第三梯队”,由各省委组织部牵头,下派基层培养,为挑选出一批未来党政干部做储备。
通常情况下,省委组织部会为选调生专门建立人事资料库,这在官员升迁队列里意味着“优等出身”,一旦出现上一级后备干部需要补位,选调生将是热门人选。作为清华选调生的焦三牛正是通过这一制度通道,在半年内实现了从应届毕业生到副县级干部的转身。
从今年开始,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将不再从应届生中招录,而直接面向基层的选调生在基层工作经验上又已占先。
与选调生基层培养的思路相一致,目前各地解决“80后”干部的经验不足问题,普遍采用的办法是:在提拔之前下放基层一线挂职锻炼一段时间。
2011年,逾300名来自国家部委、央企、高校、市级机关、区县等单位的80后副处级领导干部,被选拔任职于北京市街道乡镇副处级职位。这一现象被视为首次大规模地将国家部委等单位的年轻干部“下放”到基层。
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区委组织部一位负责人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截至目前,东城区所有街道都已经配备了80后的副处级干部。北京市各区的情况也大抵如此。在一些学者看来,这样的举措既利于培养年轻领导干部的思路和基层经验,也有利于基层领导结构和执政能力的提升。
破格不是破规矩
破格提拔的用人方式由来已久,但对破格提拔的制度性规定,始见于2002年7月由中共中央批准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该条例第三章第七条规定:“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程序另行规定。”
“截至目前,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政策性文件来指导。”在江苏省淮安市委组织部长期从事县区干部工作的赵纪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由于缺乏统一明确关于“破格提拔”的指导性文件,导致各地目前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各行其政。
赵纪辉日前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上撰文指出当前在选拔年轻干部上的五个误区:以结构需要代替工作需要、以任务指标代替科学培养、以领导赏识代替群众公认、以破格提拔代替解放思想、以追求影响代替求真务实。
“比如规定某个区县领导班子必须要有一名80后的领导干部,或者35岁左右的,但有些地方后备干部不一定充分,就要‘提着灯笼找’。如果找到了一个,但发现任职时间很短,就破格提拔了,只是为了满足结构要求,这种情况在很多地方都存在。”赵纪辉对《中国新闻周刊》分析,一些地方为了制造干部工作上的“亮点”,或多或少会在“破格提拔”上做文章。
“干部培养‘台阶论’在一定时候是有一定意义的,特别是针对‘文革’期间出现的‘火箭式提拔’问题。因此邓小平在上世纪80年代提出干部提拔需要台阶,需要按循序渐进的规律来办,在当时是有道理的。”戴焰军对《中国新闻周刊》指出,破格提拔同样需要规范化、制度化,干部德才的考核、群众基础的考核以及必要的程序要严格执行,“破格不是破规矩。破格主要指的是破除‘年龄’‘台阶’上的格,而不是干部德才标准上的格。必须要守住这条线,才能提高干部任用的公信度。”(记者 闵杰)